日前,经宁远县委批准,宁远县纪委监委对宁远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欧向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欧向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公款吃喝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插手工程项目,个人推荐工程队承建项目,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标信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扶贫资金被他人骗取,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欧向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欧向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宁远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