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天津讯: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宁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张伟多次收受下属和有关企业负责人送予的现金共计9.5万元、手表1块、高档白酒12箱、红酒4箱。2020年,张伟3次在高档饭店、私人会所内接受辖区企业负责人的宴请。此外,张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张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11月,张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2.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原副主任李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李东多次收受17名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现金共计8.1万元,高档白酒、手机、手表等礼品共计折合4.99万元,购物卡、加油卡共计1.1万元。此外,李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李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3月,李东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3.武清区京滨工业园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崔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12月,崔伟在私营企业内部餐厅接受该企业负责人宴请,席间饮用高档白酒。2021年3月,崔伟未履行离津报备手续,应邀前往邻近的河北省廊坊市,在某饭店内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2021年7月,崔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北辰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魏玉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魏玉国在该单位已发放工资和绩效的基础上,超出报核标准以年终奖、项目奖励等名义,违规通过下属某公司为全体在编人员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95.5万余元,其中,魏玉国领取13.8万余元。2021年10月,魏玉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5.天津谷隆贸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邓斌私车公养、违规报销电话卡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邓斌使用该公司公车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共计88次、金额2.5万余元。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邓斌6次以开展国际业务为名购买电话充值卡并在公司报销费用,共计0.55万元。此外,邓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邓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行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编辑:文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