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打造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
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细化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往的行为规范,探索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制度机制。省纪委监委驻省经信厅纪检监察组分析研判近年来政商交往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省商务厅出台《浙江省商务厅“亲”“清”政商关系行为准则》,为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筑起“防火墙”。省纪委监委定期梳理分析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找准政商关系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开展专项治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各类市场主体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力量,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打通营商环境“中梗阻”。江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日前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该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存在政策性资金补助审批流程长、审核环节多、兑现速度慢等问题。为督促优化流程、提速办理,在该纪检监察组的建议下,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将服务业“升规上限”奖励政策列入衢州惠企政策即申即享试点,平均用时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到一小时。
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中的不担当、不作为和利益输送等问题,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以案促改,以有力监督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日前,杭州市纪委监委聚焦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事项自查自纠、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回头看”,以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3个方面,部署开展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当地已有2.4万余名相关干部进行了自查检视。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保证,亲清政商关系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将围绕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进一步梳理监督重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