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38岁男子陈某,多次以干消防工程需要资金、工人受伤需要赔偿、招标工程等虚假理由,向其妻子及亲属借钱,妻子房某迫于还款压力,无奈自杀。近日,正观新闻记者从中国检察网获悉了该案件起诉书。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房某系初中同学,2017年中旬左右,被告人陈某联系上房某,两人开始交往,2017年年底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年底两人定亲并在农村举行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期间,被告人陈某多次以干消防工程需要资金、工人受伤需要赔偿、招标工程等虚假理由,从房某及利用房某从其亲朋手中骗取共计39万余元用于归还其个人欠款及消费,致使房某迫于偿还借款、贷款以及信用卡欠款等压力于2021年7月8日自杀身亡。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某的诈骗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房某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依法从重处罚。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