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华”
听到民警叫出他的真名
独自在养猪场工作的他
十分惶恐
逃了28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谢某华,赣州南康人,28年前的一天,因邻里菜地纠纷,他在老家用锄头打砸两名被害人,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随后,谢某华开始了28年的逃亡生涯,在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中被发现,并抓获归案。
近日,经法院判决,判处谢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发
1死1伤
1992年上半年,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谢某华刑满释放回家。但回家后不久,他便因邻居刘某想与其置换菜地而发生争吵。1992年5月7日8时许,谢某华带着锄头、簸箕应约去帮人插秧,途中遇见正在菜地旁小水塘边洗衣服的刘某,二人因换地问题再次发生争吵。
“劳改犯!”争吵过程中,刘某大骂谢某华。谢某华顿感头脑嗡响,难以抑制地愤怒促使他举起锄头砸向刘某头部。刘某一头栽进小水塘,周围的村民见状立马将刘某救起送往医院。此时,听到二人争吵声的刘某公公谢某乙也赶到了现场,他死死拉住欲离开现场的谢某华,谢某华又一锄头砸向了谢某乙头部,致其倒地后死亡。
闯了祸的谢某华仓皇逃离现场,开启了28年的逃亡生涯。
逃亡
冒名生活
这28年来,谢某华先后逃亡到了赣州市上犹县、萍乡市、吉安市遂川县、吉安市万安县等地,过着流浪乞讨、干苦力打零工的艰苦生活。
在吉安市遂川县逃亡期间,谢某华捡到了一本与其年龄相仿的男子练某的户口簿。一直东躲西藏的谢某华便冒用“练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身份证,并在遂川县生活了多年。成为“练某”后,谢某华还与一名女子一起生活了2年,并育有一子。但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他,最终因无力抚养将孩子送养他人。
落网
被判死缓
没有了家人,“练某”又转逃至吉安市万安县,并在当地一家养猪场找到了工作。
2020年9月,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民警在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中,发现“练某”的户籍系统中办理的两张身份证件照片明显为不同人员。经进一步核查比对,谢某华冒用练某身份的事实浮出水面。
“谢某华!”9月3日中午12时许,民警在吉安市某养猪场将其抓获。独自一人在养猪场内的他对于民警的到来十分惶恐,而曾经壮年的小伙也已满头白发。
归案后,谢某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
经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报请赣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谢某华故意杀人一案近日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谢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