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后,县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干部管理权限由之前的市管收归省管,干部管理层次提级,成为为数不多的副处级省管干部。
司改,对于县级法检“两长”的提拔晋升有多大的影响?今天小编结合实际跟大家来一一解读。
第一,关于县级法检“两长”提拔有关情况介绍
司改后,县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考察任命上收到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县级法检“两长”只有协管职责,没有人事任免最终决定权。
县级法检“两长”干部管理权限收归省管以后,仍然面临提拔交流难的问题,提拔程序较繁琐,且更为复杂。
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专业性非常强,干部的提拔交流多半在法检系统内部进行,与党政机关交流非常少,县级法检“两长”的拟任人选基本上从省市两级法院、检察院正科级领导干部中产生。
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干部能提拔为县级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的人实在太少了,只有县级法院常务副院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才有机会提名当选,但这种机会不多,如果与上级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关系处理不好,被提名推荐的机会都不会有。
现实中,县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平均年龄都比较偏大,从去年换届来看,60后、70后法院院长、检察长占多数,80后法院院长、检察长只占很小的比例,也充分说明了法检“两院”的干部成长进步慢,提拔难。
第二,关于县级法检“两长”提拔的有关程序介绍
司改后,县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推荐权主要集中在市中级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
县级法检“两长”拟任人选确定以后,报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如果没有异议,市法检“两院”党组再向市委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协管职责,上提市委常委会研究,形成县级法检“两长”拟任人选的推荐意见,报省委组织部。
对于县级法检“两长”的任免,省市法检“两院”履行的是干部垂管职责,负责干部的提名推荐,省委组织部只负责人员任免的把关及干部的考察、任命,对县级法检“两长”任免起核心作用的还是省市法检“两院”党组。与司改前相比,县级法检“两长”的任免程序更加复杂了。
第三,关于县级法检“两长”的职级晋升介绍
司改后,县级法院院长、检察长都能晋升到三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检察官职级序列,享受正处级待遇。
县法院院长、检察长行政级别是副处级,职级自然对应四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检察官。由于法官检察官走单独的职级晋升序列,每个县级法院检察院有1至2个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的职数,不仅一把手能晋升到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职级序列,任职资历比较老的常务副职也能晋升到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序列,在职级晋升上法官检察官要优于行政机关人员。
总之,司改后,县级法检“两长”的干部管理权限收归省管,在提拔上并没有多大的优势,提拔程序上反而比之前更加复杂了,出现了多头管理的现象,既有省委组织部的主管职责,也有市委组织部的协管职责,还有省市法检“两院”干部对下管理职责,造成县级法检“两长”提拔交流非常难,只要有一方的关系协调不到位,干部的提拔交流就会受到阻碍。在职级晋升上,司改对法官检察官释放了较大的红利,法官检察官职级晋升不需要地方组织部门统筹,职级晋升有绿色通道,这让县级法检“两长”能享受到更好的工资福利待遇。
编辑:诸葛丰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