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视在线贵州讯:据贵州省纪委监委8日通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龙群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龙群跃,男,苗族,1967年10月出生,铜仁江口人。曾任贵州省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88.07--1998.04 铜仁市计划局科员;
1998.04--2007.02 铜仁市谢桥办事处工作(其间,历任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党委书记);
2007.02--2010.03 铜仁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03--2015.06 铜仁市(县级)人民政府工作(其间,历任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铜仁市碧江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
2015.06--2015.11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县长级,分管常务工作);
2015.11--2016.01 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2016.01-- 2021.05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20年1月起兼任贵州松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21.05--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书记
2021.07--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22.01--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职务任免
2021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选举龙群跃为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县委书记。
2021年12月23日,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龙群跃当选为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2022年1月14日上午,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龙群跃当选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6年4月13日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龙群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龙群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跑官要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决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人事利益送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龙群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龙群跃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铜仁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完)
编辑:建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