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没亮就起床摆摊卖蔬菜种子,好不容易卖出一包白豆种,收摊才发现那张100元是假的...今天全白干了!”庞婆婆(化名)难过地向民警讲述自己的遭遇。这是发生在湛江市坡头区某菜市场的一幕。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24日,吴某、谭某夫妇驾车到湛江市坡头区某菜市场。谭某利用购买小额商品找零的机会,成功使用2张百元假币后逃离。得手后,二人又来到另一菜市场附近企图再次使用假币作案,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在现场查获39张百元面额假币。
经审查,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以使用、持有假币罪对吴某、谭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吴某、谭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陷阱解密:常见假币诈骗类型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现金交易场景的漏洞与部分群众的疏忽,犯罪手法花样百出,给大家介绍以下四类常见假币诈骗手法:
“大钞买小物”:用大面额假币(如100元)购买小额商品,利用商家急于成交及验钞可能存在的疏忽,骗取找零的真币(如庞婆婆的遭遇)。菜市场、小超市、夜市摊点,尤其光线昏暗场所是高发地,这是一种常见的典型手法。
“真假混杂术”:付款时,将数张真币与假币混合递给收银员。利用对方清点数量或注意力分散的瞬间,蒙混过关,让对方误收假钞。
“拼接币”障眼法:将真币的一部分(通常包含关键防伪特征如安全线、部分图案)与假币部分物理拼接。若收钱者仅快速查验局部(如只摸某处凹凸感或看一处水印),极易被迷惑。 “错版币”陷阱:虚构“错版币”概念,利用藏家或民众的猎奇与侥幸心理兜售假币,实为彻头彻尾的骗局。
检察官提醒
每一次谨慎的查验,都是对自身权益的捍卫;每一次及时的举报,都在为净化市场贡献力量。 让假币无处遁形,从你我手中开始:提高警惕
现金交易时务必仔细鉴别,尤其是大额收付,可通过“一看、二摸、三听、四测”方法进行鉴定:即查看水印、图案是否精准重合,倾斜观察颜色是否有变化;触摸毛主席头像衣领、盲文标记、行名等处是否有凹凸感;抖动或轻弹纸币是否有清脆响亮;必要时使用验钞机进行鉴别。
及时举报
发现有人使用假币或进行假币犯罪,请立即拨打110,及时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正确处理误收假币,立即上交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勿使用!否则可能从受害者变为违法者,届时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莫贪小利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树牢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错版币”等骗局,切勿购买、收藏不明来源的“特殊”货币。
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七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400张(枚)以上的;(二)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200张(枚)以上的,2年内因持有、使用假币受过行政处罚,又持有、使用假币的;(三)其他持有、使用假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编辑: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