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罗法院对一起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某斌、卢某星因多次向多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被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四年三个月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2024年7月1日生效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又将依托咪酯等46种物质列入管制。
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间,卢某斌伙同卢某星频繁实施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行为。两人在短短数月间,30多次向多人贩卖30余支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贩卖的毒资均通过卢某星的微信收取,共计人民币6.5万余元,卢某星收到款项后,将其中5.2万余元转给卢某斌。
此外,卢某斌还单独实施多起贩卖行为。2024年3月,他5次向邱某贩卖10支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收取毒资1.1万余元;2024年2月至3月,又3次向卢某贩卖3支,收取毒资2.3千余元。2024年3月22日,公安民警将卢某斌、卢某星抓获,当场在卢某星身上查获7支疑似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经鉴定,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卢某斌、卢某星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依托咪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卢某斌因贩卖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同时也是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二名被告均自愿认罪认罚。
新罗法院对卢某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卢某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卢某斌退出的非法获利6.6万余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卢某星的非法获利1.2万余元,同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我国对毒品犯罪一直采取高压打击态势,任何毒品犯罪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构成毒品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近年来,随着新型毒品形式的不断变化,像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等伪装性较强的毒品逐渐出现,公众更应保持警惕,切勿因好奇或侥幸心理而触碰法律红线。
编辑:李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