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及《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对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诉权保障提出具体要求和规范指引,最大限度消除残疾人诉讼不便,更加有力保障残疾人权益。
鼓励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建设专门的无障碍法庭
最高法、中国残联提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进行必要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建设专门的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同时,在诉讼服务场所为不同残疾类别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大字、同步字幕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配备有声、大字、电子、盲文等无障碍版本的诉讼资料。
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协助人民法院建立诉讼辅助服务人员名册,方便人民法院联系预约专业人士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诉讼辅助服务。
为现场不能自主办理的残疾人 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最高法、中国残联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为残疾人提供精细化诉讼服务。对现场能够自主办理诉讼事项的,引导至绿色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耐心沟通、指导办理;对现场不能自主办理的,安排专人提供代办、帮办服务;对无法来院办理的,引导残疾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利方式办理,或者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加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无障碍建设,更加方便残疾人全流程在线办理诉讼事项。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编辑:诸葛丰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