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昨天(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
案例一为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办理的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其中涉案人员恶意欠薪数额特别巨大、欠薪对象人数众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准确适用升格法定刑,彰显依法严惩恶意欠薪的态度。
案例二为吉林省白河林区检察院办理的杜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及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并向住建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完善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配套机制。
案例三为四川省蓬溪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劳务公司、曾某某等5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依法追诉遗漏的犯罪主体,多渠道追回被拖欠工资。
案例四为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办理的苏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对于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但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主体。
案例五为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查实28名被遗漏的欠薪农民工,追加被遗漏的薪资118万元。
编辑:诸葛丰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