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广东讯:据南粤清风信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委第二巡视组原组长苏全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苏全贵 资料图
经查,苏全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岗位调整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全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全贵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简历
苏全贵,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陕西岐山人,大学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广东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河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
1982年09月-1986年07月,新疆师范大学中语系维吾尔语专业学习;
1986年07月-1992年05月,新疆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干部(其间:1986年10月至1987年7月参加“支教讲师团”赴新疆和田地区锻炼);
1992年05月-1994年09月,新疆区政协办公厅秘书(1992年12月主任科员);
1994年09月-1996年10月 新疆区党委办公厅秘书(1995年10月副处);
1996年10月-1997年06月,新疆区党委办公厅法规处助理调研员;
1997年06月-1998年11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编辑部助理调研员;
1998年11月-2002年11月,广东省人大办公厅秘书(2002年10月正处);
2002年11月-2004年04月,广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暨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研究生班学习结业);
2004年04月-2007年09月,广东省纪委执法监察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7年09月-2011年01月,广东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厅级主任;
2011年01月-2014年08月,河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4年08月,广东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广东省监察厅派驻省公安厅监察专员。
十一届、十二届广东省纪委委员。
编辑:吴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