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到过沈阳,怎么就在沈阳向别人借了10万块钱,并且还成‘老赖’了呢?现在我成了失信被执行人,生意也做不了了,我该怎么办?”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郑某从广东省中山市打来的长途电话,言语中满是愤懑、不解和委屈。
2020年,侯某持一张有郑某和邓某共同签名的借条起诉到法院,称郑某和邓某向其借款10万元至今未还,后法院经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判决郑某与共同借款人邓某对该笔10万元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郑某和邓某均未履行还款责任,两人因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受理该案后,于洪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鉴定,借条上的签名不是出自郑某;经查证,郑某系被他人冒用了身份信息。据此,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经审查后,采纳了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最终撤销了原审判决,判决郑某无须还款,并终止了对郑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删除了郑某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郑某的生活终于恢复了正常。
因为身份信息被冒用,一名普通公民转身成为200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身份信息被冒用,多名在校学生被任职;也因为身份信息被冒用,从没借过款的人莫名背上贷款……于洪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以往所办案件介绍说,如今,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屡见不鲜,一些受害人直至成为被执行人、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才发现自己被卷入了纠纷和官司。
办案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时时处处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的身份信息,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要做好标注,比如注明“本复印件仅用于办理某业务,再次复印无效”,同时,不给他人随便提供身份证或身份信息。在与他人进行经济往来时,也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编辑:诸葛丰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