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8月10日消息,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贾汝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贾汝昌(资料图)
不修私德,放纵贪欲
通报称,经查,贾汝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长期违纪违法。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肆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及任职地方公职人员的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安排工作,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履职不严,违规决策挪用专项资金;不修私德,违反生活纪律。放纵贪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
通报还称,贾汝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曾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处分
公开简历显示,贾汝昌,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甘肃靖远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贾汝昌长期在白银市工作,历任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党委书记、白银工业示范小区党工委书记(副县级),会宁县委常委、副县长,会宁县委副书记、县长,会宁县委书记,平川区委书记等职。
2014年1月起,贾汝昌升任白银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担任该职务长达7年之久。2021年10月起,他任白银市人民政府副地级干部。
今年5月,刚满60岁的贾汝昌官宣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在白银市担任副市长期间,贾汝昌曾因环境污染问题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4月1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11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甘肃省,要求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按照中央纪委决定和甘肃省委、省政府批准,共对2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时任白银市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的贾汝昌也是被问责者之一。
据生态环境部官网2018年披露显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方面,根据甘肃省环保督察问责工作组调查认定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甘肃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综合考虑贾汝昌在白银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不力问题上应负的责任,给予贾汝昌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