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7日消息,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一名干部饮酒后死亡。(据4月27日极目新闻)
经查,2022年12月11日20时至23时许,在培训班期间,时任青海省政府秘书长师存武,组织时任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青川,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王学文,海北州委书记多杰,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洪涛,省交通控股集团董事长陶永利,在省委党校学员宿舍聚餐饮酒。次日,师存武因醉酒缺席省有关会议,一名干部在学员宿舍被发现死亡。
根据通报,多名参加饮酒的相关人员受到了处分:经党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师存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李青川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王学文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青海省委决定给予洪涛、陶永利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相关违规情况通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网友发现,6名厅官喝酒喝出人命,除了死者之外,其余5人均受到了应有处理。这对违规聚餐饮酒者是一次震慑与警示:别拿规矩不当回事,谁要违规,谁就要付出代价。
违规吃喝不仅是个作风问题,实际上也是害人害己,会给自己带来麻烦。6名厅官喝酒喝出人命,受到的处理不可谓不重,就是一顿酒,有人因此丢了性命,有人因此丢了乌纱,这代价实在太大。5人被处分,为这顿酒买单的成本已经不小了,但在处分之外,网友仍然发出疑问,有没有其他问题没被揪出?根据通报,有的利用职权要求省政府机关食堂为其提供并安排公务车辆运送菜肴,有的提供8瓶白酒,当晚6人共饮用7瓶白酒。
这6人的酒量够大,但胆子也够大,顶风违规吃喝不说,还兴师动众,安排公务车辆运送菜肴,人们不禁要问,平时是不是一贯如此“豪横”,玩弄特权?提供的8瓶白酒又是从何而来?是自己买的,还是谁送的?
此外,网友还有疑问,6人喝酒1人死亡,相关人员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会面临法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也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同饮者担责的法律依据 来源:央视新闻
通常认为,共同饮酒虽属正常情谊交往行为,但该先行行为可能会给同饮者带来后续的附随义务,同饮者的安全注意义务主要包括劝阻义务、通知义务、照顾和护送义务等几个方面,
法官指出,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6名厅官喝酒1人死亡,是否有人因此要承担“同饮者的法律责任”,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如果喝酒过程中有强迫性劝酒行为,或者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有可能要被追究侵权责任的。如果不存在侵权行为,则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来说去,酒不是想喝就能喝的,作为党员干部,更应清楚其中的违规风险与侵权风险,应该头上有戒尺、心中有敬畏,喝酒要遵守规定,还要文明、适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喝酒者也应当量力而行,不要碍于情面去拼酒,最后伤害了自己。
6名厅官喝酒1人死亡,多人因此受到处分,教训十分深刻,这也再次表明,要严守纪法红线,要坚决对享乐奢靡歪风、特权思想现象说不,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是正道。
编辑:邵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