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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几乎“复制粘贴”!海南“某翻印”火锅店被判赔偿100万元

来源:法治时报 作者: 时间:2023/4/28 10:56:47

抄logo、抄产品、、抄装潢、抄营销创意……近年来,随着网红经济的发展,不少行业抄袭成风,其中餐饮业尤甚,不过,这些傍名牌的山寨商家,虽然可以一时尝到“甜头”,却往往难以走得长远,更面临一些法律风险。

这不,海南“某翻印”火锅店因装潢与成都“网红”火锅店几乎“复制粘贴”,而被法院认定为构成侵权并赔偿成都某火锅店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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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某翻印”火锅店里巨龙倒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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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小某翻大江火锅店里巨龙倒悬

海南一火锅店被起诉

成都小某翻大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翻大江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7日,先后开了三家“小某翻大江”火锅店,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先后获得“最佳发展创新火锅品牌”“最具影响力文化火锅品牌”“城市空间美学奖”“四川馆藏经典名火锅”等奖项。

海南某翻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翻印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某翻印”海口店2018年5月份开业,“某翻印”深圳店2020年7月开业。

不久前,翻大江公司发现,某翻印公司开的火锅店门店装饰装潢包含的巨龙倒悬、鲤鱼上墙、收银台木桩、出师表、演艺台等17元素与“翻大江”门店的装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

翻大江公司认为,某翻印公司完全照搬模仿,极易使消费者误以为“某翻印”与“翻大江”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产生系翻大江公司另一个餐饮品牌系列或子品牌的联想,从而导致误认。

此外,某翻印公司在大众点评的评论数高达2800余条,平均每天2-3条,按照每桌平均4人就餐,每人消费124元计算获利为近140余万元,而实际的接待顾客量不止每天2-3桌,按照平均每天50桌的顾客,某翻印公司的侵权获利高达四千万元左右。

翻大江公司认为,某翻印公司主观上有不正当竞争的故意,攀附翻大江公司的商誉,客观上完全照搬翻大江公司的装修装潢,构成侵权,且获利巨大。之后,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某翻印公司则认为,“翻大江”的市场仅限于成都和上海,而“某翻印”使用的地域则为海口和深圳,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翻大江”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及于在不同地域开店的“某翻印”。“某翻印”之所以能够保持良好的经营,并非是以装饰装潢酷似任何门店为竞争优势,也并未以模仿“翻大江”去宣传或吸引客源,依靠的是“某翻印”的食材、服务。

据了解,2017年3月15日,翻大江公司与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三项外观设计专利以排他许可方式授权翻大江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公司对相关的装饰装潢设计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保护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侵权

海南省高院审理后判决,某翻印公司立即停止经营的“某翻印”火锅店使用与翻大江公司相同或近似的17项装潢,并赔偿翻大江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某翻印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省高院承办法官介绍说,经营者的服务装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品装潢”应具有“一定影响力”,并能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翻大江”门店装饰装潢包含巨龙倒悬等多项特色元素,均是翻大江公司的独创,并对多项装饰装潢设计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因此,“翻大江”门店的装饰装潢具有显著特征,并与其品牌建立了紧密的联系,起到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承办法官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仅对在全国范围内都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给予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事实上等于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的保护设置了全国驰名的门槛,等同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有悖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意图。因此,在我国境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并非要求相关产品或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均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本案中,翻大江公司在2017年至2018年间进行广告宣传并获得了“天府杯-世界川菜特色餐厅”等大量荣誉,该公司至少在上述区域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可认定该公司请求保护的客体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

“翻大江”火锅店经营在先,“某翻印”火锅店经营在后。经过比对两家门店的装饰装潢,“某翻印”门店的巨龙倒悬等17元素与“翻大江”门店的装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且某翻印公司未能证明自己属于善意使用。某翻印公司未经许可,在同类服务商品上擅自使用与翻大江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的特有装潢相近似的装饰装潢,引人误认为是翻大江公司开设的门店或者与翻大江公司存在特定联系,侵害翻大江公司的合法权利,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赔偿数额,法官表示,综合考虑翻大江公司商品装潢的知名度,侵权行为性质、情节,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以及“某翻印”火锅店经营时间、规模,酌情确定某翻印公司赔偿翻大江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100万元。

律师支招维权:

餐饮品牌维权应及时固定证据

餐饮业的装修装潢遭到“复制粘贴”不是第一次了,大多数网红餐厅都因其独特的高颜值而备受消费者青睐,但是随之而来的模仿、山寨也屡见不鲜。那么这样花费心力去原创设计的餐饮从业者要如何维权?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乾华表示,商标保护是餐饮业维权的有力武器。注册商标是餐饮业打造品牌的立身之本,也是餐饮品牌维权的有力武器。模仿、山寨的从业者想通过招牌来傍名牌、搭便车,小心侵犯商标权。

著作权维权,原创作品受保护。很多餐饮从业者没来得及布局商标,名声先打出去了,品牌一火爆跟风者便接踵而至。这时再进行商标注册已经来不及了,只能找其他切入点维权。网红店往往除了东西做得好吃,设计也很独特,独特的设计如果被认定为美术作品,就可以按著作权来维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装修装潢拒绝抄袭。由于装修装潢并非法定权利,其界限存在一定模糊性,给仿冒者留下较大的傍名牌、搭便车空间,但是对于具有独创性的装修装潢,我们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

胡乾华建议,品牌要先学会保护自己,谋定而后动,权利先行,商标布局要趁早,著作权登记来辅助。品牌餐厅都希望打造自身的独特记忆点,装修装潢设计时就要规范,坚持原创,从源头上避免侵权。

遇见侵权了怎么办?餐饮品牌维权可以打出组合拳,及时固定证据,依据商标权、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可以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向市场监管局投诉、人民法院起诉等组合拳。灵活选择维权方案,从而达到净化餐饮市场仿冒行为、维护品牌形象的目的。(陈敏)

编辑:吴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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