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的二十大要求,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过去一年,打“虎”不停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2日发布,过去一年里,32名中管干部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37名中管干部受处分,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3名“正部”落马,最多一月连打7“虎”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报,2022年全年共有32名中管干部被查,这一数字为近年来最高。这一年里,共有3个月中被查的中管干部达到或超过6人,其中1月有7人,成为党的十九大以来落马“老虎”最多的一个月,同时3月、11月也各有6人。
2022年的“首虎”是1月8日被查的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张永泽,他被指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不坚决、打折扣,钻营算计、跑官要官,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目前已被提起公诉。在张永泽落马当日,还有一“虎”落马,为中国人寿原董事长王滨。过去一年里,还有2天也同样是“一日两虎”,分别是1月26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希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谢计来落马,以及6月1日时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如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落马。
在去年的落马高官之中,有3人为正部级,分别是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工信部原党组书记、部长肖亚庆。此外,同为正部级的山西省政协原主席李佳尽管没有被通报落马,但也在今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他们之中,沈德咏和盛光祖被移送司法。作为2022年首个落马正部级官员,沈德咏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他曾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被指“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盛光祖也已被批准逮捕,他被指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1月9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忠伟被查,成为党的二十大闭幕后的辽宁首“虎”。2022年,辽宁省有5只“老虎”被打,除付忠伟外,还有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原副省长郝春荣,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远良,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国相。此外,王大伟之前的两任省公安厅厅长都已于2021年落马,分别是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与薛恒,这3人担任该省公安厅“一把手”的时间从2002年5月延续至2022年3月,长达20年。
党的二十大闭幕以来,辽宁省持续惩治腐败,省纪委监委召开大会要求把反腐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此后该省一批干部落马,包括10名厅级干部,其中多人是在省委巡视期间落马。
3人被从轻、从宽处理,这些人通报出现罕见表述
截至目前,2022年落马的中管干部中,已有25人被处分,其中24人被移送司法。剩余尚未被处分的7人均在党的二十大闭幕后落马。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报,2022年有37名中管干部受到处分。通报处分中管干部数量最多的月份是9月,这1个月里共有13名原中管干部被处分,创下历年之最,仅在9月29日、9月30日2天里就有7人被处分。
37人之中,有10人去年落马,有25人今年落马。此外,还有2人被查的时间没有公布,分别为李佳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泽峰,中纪委通报显示,二人均被“从轻处理”。
5月30日,李泽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通报称其能够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如实供述组织已掌握的问题,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退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
李佳则在8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被降为副省部级。通报称其在党内选举中搞变相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违规打探党风廉政意见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不过通报指出,鉴于李佳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且能够配合组织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
同样被“降级”的还有工信部原部长肖亚庆,不同的是,肖亚庆是被“断崖式”降级。他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办理退休手续。通报披露,肖亚庆“可予从宽处理”,原因是他“能在较短时间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认错悔错,全额退缴违纪违法所得”。
中纪委曾指出,“断崖式”降级体现出对“四种形态”的深化运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四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为了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坚决态度,也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
在2022年被处分的37名中管干部中,有多名官员的处分通报中,出现了以往较为罕见甚至未曾出现的措辞,例如:
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被指“使用公安侦查手段对抗组织审查”“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安插亲信、布局人事”;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刘宏武“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甚至借机钻空子、搞腐败”,“热衷于搭建官商交往圈”;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被批“政治品行卑劣,长期大搞政治投机钻营,大肆编造履历,挖空心思跑官要官”;
中国人寿原党委书记王滨“拒不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大决策部署,既制造、放大金融风险,又大搞金融腐败”,还“主动寻租”“管党治党宽松软”“不愿监督、抵触监督”;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被指“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用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服务”“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如桂“隐身幕后收钱敛财”等等。
这一团伙成员已有3人被判死缓
梳理公开报道,2022年有20余名“老虎”受审或迎来宣判,其中有15人敛财过亿元,还有3人敛财超过5亿元: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受贿9.795亿余元,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受贿6.46亿余元,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受贿5.46亿余元。
孙力军政治团伙的7名成员去年悉数受审或领刑,其中3人已被判死缓:孙力军犯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4.4亿余元,犯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1.17亿余元,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他们3人在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团伙中的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也在去年分别获刑。
此外,被指控受贿2.34亿余元的国安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安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也已于11月17日出庭受审,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孙力军2020年4月19日在任上落马,曾被指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中纪委通报显示,孙力军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制造散布政治谣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捞取政治资本。他还被指狂妄自大,恣意妄为,大搞特权,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擅离职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长期搞迷信活动,生活腐化堕落,长期安排私营企业主租用高档寓所供其使用,长期沉溺于各种奢靡服务,毫无道德底线,极度贪婪,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此外,他还被指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操弄权术,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
中纪委网站曾发文指出,为了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孙力军等人“形成利益集团”,沆瀣一气,大搞权权、权钱、权色交易。这一政治团伙案的细节后来得到进一步披露,2018年,孙力军坐上了公安部副部长位置,他自恃是公安部最年轻的党委委员、副部长,有他人不具备的政治潜力和优势,野心更加膨胀,大搞腐败,图谋更高的领导岗位。孙力军一边享受着吹捧,一边下定决心钻营,还经常向“小圈子”里的成员进行封官许愿。比如,孙力军曾通过积极推荐运作使龚道安获得提任,并用受贿款将其收买,为其解决孩子住房、安排亲属工作等各方面问题。邓恢林也在龚道安的推荐下进入了孙力军的“小圈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孙东升曾表示,孙力军政治团伙案“是十九大以来查处的最严重的案件之一”。
除了孙力军团伙中的部分成员外,今年还有多只敛财过亿的“老虎”也被判死缓: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受贿3.52亿余元;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受贿1.95亿余元: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受贿4.68亿余元;
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受贿2.74亿余元;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受贿4.34亿余元。
编辑:朱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