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官买官被骗者并非没有先例,“牡丹书记”辛耀峰就是前车之鉴。
2016年5月,辛耀峰被提拔为榆林市佳县县委书记。上任后,辛耀峰完全无视佳县拥有“中国红枣之乡”美誉的背景,在脱贫攻坚上放弃了红枣,而大力种植油用牡丹。结果不出所料,辛耀峰的这一决策引得佳县百姓怨声载道,“牡丹书记”的绰号,也正来源于此。
2017年9月,辛耀峰被查。2018年8月,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辛耀峰被“双开”的处分结果。经查,辛耀峰“违反组织纪律,花巨资谋求个人职务晋升”。而他买官跑官被骗的情况,也正是在调查中被组织发现的。
2013年5月,时任府谷县委书记调离,时任府谷县长的辛耀峰有了接任该县县委书记的想法。当时,有人告诉辛耀峰,只要他肯花钱,就能当上县委书记。完全掉进了权力陷阱的辛耀峰,不假思索地相信了这个人的说法,迅速找到两个企业老板,筹集了695万元用于“运作”。然而,辛耀峰没想到,钱给了,他却被骗了。案发后,这695万全部被相关部门追缴,辛耀峰当时虽然未被抓住,但却“偷鸡不成蚀把米”,吃了个大亏。
2018年2月28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陕西佳县县委书记辛耀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这是陕西省监委组建后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2018年8月10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辛耀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搞政治攀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既花巨资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影响,从事营利活动,违规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国有企业经营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犯罪。
辛耀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告人辛耀峰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2011年5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辛耀峰利用其担任府谷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佳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职务调整等事项上为多个公司及个人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51万元、欧元10万元、美元30万元、价值人民币207.8675万元的房产一套、金条1000克。另被告人辛耀峰对其家庭财产差额部分人民币1580.997432万元、美元11万元、金条100克无法说明来源。
心理失衡 不择手段疯狂敛财
“府谷县一天的财政收入就是1500多万元,一天的财政支出为1100多万元,自己贪一点、拿一点不算什么,收点小钱不是事。”辛耀峰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一直抱怨自己被重用太晚的辛耀峰心理失衡,把敛财作为补偿自己的方式。担任府谷县县长期间,辛耀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公司谋取利益,自己从中收取高额“感谢费”。
在煤矿火烧隐患治理区开工审批方面为某公司谋取利益,收取该公司好处费20万元;在煤田火烧区治理工程、粉煤外热式干馏技术资金扶持等方面为某公司谋取利益,收取该公司大量好处费;在电费返还、环保专项资金补贴等方面为某集团公司谋取利益,“收益”10万欧元……
编辑:刘文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