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江苏徐州一则女子离婚获赔200万,被律师索要20万的事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据了解,周女士多年来与丈夫感情不和,但丈夫又不愿离婚。经朋友介绍,周女士找到一名律师向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最终,周女士获赔200万,但律师却要求她支付20万代理费。
周女士表示,当时她刚出法院门得知要支付20万代理费就懵了,因为她对此一无所知。之前律师拿了十几页的合同给她签,出于信任她并没有详细查看就签字了。可是律师对于费用问题在判决前却只字不提,这让她感觉受到了欺骗。
对此律师表示,离婚前男方是不想支付“分手费”的,是在她的争取之下才能获得200万的财产。而且此前她也跟周女士说过了,分得越多,她拿到的律师费就越多,周女士本人对这一点也是认同的。至于10%的比例问题,她并没有故意遮掩,只是周女士自己不看,跟自己没有关系。
合同中规定:风险代理部分收费标准,是按所得财产的10%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周女士当时并未看到这条内容,律师当时也并未向周女士告知这一条款,于是,便有了律师向周女士索要20万代理费的事情。
按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具体的比例,则要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情况,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关于此事,网上有两种观点,一是律师在签署合同的期间并无欺诈问题,也没有刻意隐瞒,只能说她没有将合同条款一一说明,或者忽略了律师费这个问题。但在条款中,律师费写得明明白白,周女士自己不看,这也怪不得他人啊?
二是认为,当时签订合同时,基础收费是5000元,周女士以为这些就是所有的代理费用。所以她才签订的合同,对于10%的风险代理费,她并不知情。如果当时,律师及时告知周女士,风险代理费高达所得财产的10%时,周女士一定会拒绝或者再协商的。不过,周女士的自己也是有过失的。
既然是律师提供的格式合同,如果两方就该纠纷闹到法院的话,法院会不会按照《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要求,要求律所提供重点说明的证据呢?不管说什么,即使是对于帮自己处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也要明白,两者之间就是平等的法律服务合同关系,自己的权益还是要自己多加注意才能避免日后纠纷。
编辑:邱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