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工伤身亡,岳父、生母争赔偿金,82万元要怎么分
男子李某因工伤身亡后,两位古稀老人走上法庭,一位是男子岳父,一位是男子生母,两人为一笔赔偿金争论不休。天降横祸,出现分歧据北青网报道,2021年5月14日9时许,李某为某公司厂房的屋顶进行维修时不幸坠亡,一则噩耗惊动了两家人。
原来李某是上门女婿,一直随妻子姚某及其父母生活在一起,并且和妻子育有二子。李某的意外身亡,给李某生母邓某和岳父老姚两家人带来了沉痛打击。
没想到他们前脚还一同处于悲恸状态,后脚就因为一笔赔偿金就翻了脸。2021年5月15日,李某之子和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和姚某收到了对方一次性支付的李某工亡补助金、家属抚恤金、丧葬费等82万元赔偿款。随后姚某从中拿出了1万元分给邓某,引起邓某不满。
邓某表示,自己含辛茹苦将孩子养大,作为李某的亲生母亲,应该分得这笔赔偿金。但邓某和姚某一直未能就这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就直接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分割这一笔赔偿款。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李某岳父老姚也被依法追加成了案件第三人参加诉讼。据调查结果显示,李某“入赘”到姚某家时,曾在多方见证下,签署了一份《男到女方落户协议书》,其中明确约定,老姚夫妇的生养死葬由李某和姚某夫妻二人负责,两人百年归世后的遗产也归李某、姚某夫妻所有。
这份协议上虽然没有李某和姚某的签字,但老姚表示,李某已经“入赘”30余年,到姚家的时候还签订了协议,李某夫妻二人要负责他的生养死葬,所以赔偿金肯定要分给自己,曾经的亲家就这样对簿公堂。
法院判决来了
9月1日,湖南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了这一案件的审理结果。首先这一赔偿款具体内容包含了李某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邓某作为李某母亲,是可以主张对赔偿款进行分割的。
其次,由于李某并没有在《男到女方落户协议书》上签字,它对李某不产生法律效力,并且老姚还有5个女儿对其具有法定赡养义务,他并不是李某法律意义上的被扶养人。
另外,身为李某岳父的老姚,他也不是李某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无权分配李某的死亡赔偿金。
最终,法院酌情对这笔赔偿金进行了分配,除去已经花费的60000余元丧葬费,姚某分得25.5万元李某的死亡赔偿金,还有9.9万元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邓某分得14万元李某的死亡赔偿金和2.4万元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李某之子二人各分得12万元赔偿金,一场争论这才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