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傍晚,辽宁大连的朋友圈被壮丽的晚霞刷屏,一场大雨过后,秋天竟然直接出现在眼前,隔着手机屏幕都能感受到秋的味道。
凉爽的天气里,“猎鹰突击”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今天,小编分身乏术,不能同时赶赴三地,但是却可以通过视频连线,感受集中强制腾退的强大震慑力。
130亩地,8个停车位,一套商品房,在一个工作日顺利完成腾退,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更有执行团队抛出“无强制非执行”理念。下面,请跟随小编的镜头,来到不同的腾退现场。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我要感谢沙区法院,感谢王君伟法官和协助办案的所有工作人员,谢谢你们!站在自己20年未踏入的房子里,老郑不停向执行干警道谢。”
坐在房子里,看着面目全非的布局,老郑不禁想起二十年前。
2002年,老郑买下这处房产,准备给儿子长大后做婚房使用,时值大舅哥小于刚处对象,没有地方居住,想借用该房屋落个脚。好心的老郑看着刚会走路的儿子,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谁知这一住就是二十年,不光住没了亲戚的情分,反而对簿公堂,官司相见。
赢了官司的老郑仍然异常苦闷,拿着判决书,却依然住不进自己的房子,已变成老于的小于根本不配合,而是躲进小屋成铁桶,管他东南西北风。
得知大连两级法院即将开展“猎鹰突击”专项执行行动,老郑看到了希望,沙区法院,也把老郑这个腾退案件作为首战牛刀小试。
在王君伟带领下,执行干警、公证处工作人员、开锁师傅同时赶赴现场,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在完成一系列相关工作后,老郑终于拥有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房屋,也能尽快完成二十年前的心愿,给儿子举办婚礼。
沙河口区法院在此郑重提示,在后续的执行行动中,希望被执行人主动配合,自行腾退非法占有的不动产,对于拒不配合,不主动腾空的,符合条件,即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沙河口区法院将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西岗区法院
自己车位被临时占用都会觉得很闹心,更别说被强行占用两年。镜头转向大连某小区停车场,西岗区法院在行动。
“车辆进出通畅了,整个人心情也跟着舒畅起来了!业主们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高兴的说道。”
西岗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强制执行五起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案,为5名申请执行人顺利腾退8个停车位。
2012年12月,某小区5名业主分别与案外人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购得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并一直使用至2020年11月。
2019年9月,该房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签订《停车位购买协议书》,将包括5位业主8个停车位的258个停车位使用权进行转让。
2020年7月,该房地产公司又与被执行人王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案涉8个车位出售给被执行人王某,并办理了不动产权属登记,停车位由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控制、管理、使用,致使5位业主无法继续使用停车位。
无奈,5位业主于2021年将房地产公司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业主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且签订后办理了实际交付,应认定业主取得了车位使用权,又因使用权取得在先,具有阻却强制执行之效力。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仍阻却5位业主正常使用停车位,故5位业主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碍。经二审法院判决确认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王某不得妨碍5位业主正常行使对8个车位的使用权,并不得设置障碍影响5位业主车辆正常进出该停车场。
经过两次审判,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文书义务,致使5位业主不能正常使用所买车位。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迟迟不履行约定义务。考虑到案涉车位长时间得不到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执行法官立即前往现场,对案涉车位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好行动方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邀请媒体进行现场报道。
被执行人得知法院将要强制执行,迫于执行威慑力,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并作出书面承诺,表示两日内将5位业主的车牌号录入电子识别系统,保证各业主无障碍正常进出。
在执行法官孙海洋的见证下,5件案件顺利执行完毕,5位主业终于能够把车停在自己的停车位上。
甘井子区法院
小编一大早就带好设备,赶往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某地,甘井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洪霖亲自带队,8辆警车,20名执行干警早已到达执行地点。
“被执行人王某某,根据大连仲裁委员会【2017】大仲字第703号裁决书,你应限期腾退案涉土地,但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本院今天到现场强制腾退土地……腾退行动开始前,执行法官郭皓严肃地对被执行人说。”
案件要从2002年说起,大连某果树农场有限公司金海分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某某签订《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王某某承租位于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某地块部分土地,承包期限30年,土地面积130亩。
后期,由于王某某擅自转租土地,并对土地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大连某果树农场有限公司金海分公司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案涉土地的承包合同。市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9月作出生效裁决书。裁决由王某某限期腾退土地,交还给大连某果树农场有限公司金海分公司。
因王某某未按期履行,金海分公司向大连中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王某某以案涉土地存有征迁补偿争议及仲裁裁决存在应予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形等为由,数度提出执行异议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以阻却强制执行。2021年11月10日,大连中院裁定指定案件由甘井子法院执行。
“执行中,王某某故技重施,仍以案涉土地存有征迁补偿争议及仲裁裁决存在应予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形等为由,数度提出执行异议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以阻却强制执行。至2022年6月,王某某的数个执行异议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相继被甘井子法院及大连中院裁定予以驳回。甘井子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蔡国华说。”
为了尽快推进案件执行工作,案件承办法官郭皓多次前往案涉土地现场进行勘察、张贴腾退公告,并组织执行局相关人员研判强制腾退方案,做足执行前期准备工作。
8月10日上午,甘井子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见证下,按预定部署,有条不紊的进行盘点物资、清查建筑物、勘察测量等腾退工作,经过5个多小时的紧张有序奋战,顺利完成腾退任务。
据现场统计,共清点各类物资近200类近千件,核查建筑物近10处数十间,并在勘察部门协助下完成了案涉腾退土地范围依图划定,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130亩土地已全部交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