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西省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被告人范某恶意拖欠220余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人民币623.54万元,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该案系江西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受害人人数最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
范某挂靠于南通市凯发建筑劳务公司,2018年8月,他以该公司名义从筑地建筑有限公司承接南昌新力公园一号项目。
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间,作为该项目劳务分包的实际负责人,范某陆续雇佣泥工、木工、瓦工、钢筋工等20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筑地公司已向南通凯发公司支付了1967万余元的劳务费,但范某未将收到的劳务费全部支付给农民工。
2020年1月,因拖欠民工工资,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筑地公司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结算100万元给南通凯发公司用于发放拖欠的民工工资,但范某收到汇票后,仍未付清拖欠的民工工资。2020年10月,南昌市高新区劳动监察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整改指令书,范某依旧拒不整改。
工人们屡次讨要工资无果后,陆续前往南昌市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反映被拖欠工资情况,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发现范某欠薪数额大、涉及人数多,被欠薪工人诉求强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可能涉嫌犯罪,遂依法启动监督程序。
2021年2月,建议南昌市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搜集、固定相关证据,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2021年10月,被告人范某被抓获归案。
案件经验总结
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依法主动履职,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一是采取自行补充侦查和协调公安机关配合的方式补充侦查、完善证据,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效果。
二是坚持“为民办实事”,拓宽渠道追讨欠薪,积极挽回工人损失。在建议高新区劳动监察局移送犯罪线索的同时,检察机关与劳动监察局、公安、法院等单位联动,安抚数百名欠薪工人情绪、释法说理,引导理性维权。同时,与筑地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及工人代表等共同商议所欠工资的解决方案,筑地公司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筹得薪资441万余元垫付给被欠薪工人,增强了执法活动的实效性,部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劳动成果得到有效维护。
三是通过依法指控,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践行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检察承诺,为劳动者合法权益构筑起了刑事检察保护屏障。(江西南昌高新检察)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