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凤君,男,回族,1942年8月生,山东禹城人,生于吉林长春。曾任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4月28日,长春市中心吉隆坡大酒店内,米凤君,这位前长春市委书记、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和两名卖淫女一丝不挂“混战”,中央纪委专案组人员出现了。米凤君正式结束了他辉煌的日子。随即被带离长春。米凤君在吉林副省级官位上长达17年,案发时卸任仅三个月。
有消息指,米凤君为了保住官职不丢和违法不被查处,不停地向中央和省里领导行贿,另一方面大肆淫乱挥霍。中纪委找其谈话,他躲起来谁也不见,中纪委和吉林省反贪局联合办案人员利用其好色特点采取技术侦察手段,监控定位手机,在长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内,将他和两名卖淫女当场抓获。办案人员找人取证时,有人提供,米凤君是这里的常客,和这里100多名妓女有染。
米凤君外号“小米子”,民间称其为“米老鼠”,意指贪欲十足;由于米在长春城区好大兴土木,长春最繁华的长江路被其拆得面目全非,送他外号“米大扒”。
近几年,贪官似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表现出“职务越来越高、数额越来越大、贪色花样不断翻新”的特点,有心的网友整理出贪官包养情妇12项吉尼斯纪录在网上流传甚广,也是对中国当前官德的嘲笑。
从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米凤君嫖妓逾百,应该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而嫖妓逾百仅是发生在长春市吉隆坡大酒店这一个地方。那么,好色的米凤君在这吉隆坡大酒店以外就不会嫖妓吗?他“好色”能够被中纪委和吉林省反贪局掌握,我想他在其他地方也难改本色,也会嫖妓的,再依据当前“领导要瞌睡,就会有人送枕头”的官场潜规则,我们不能排除有人会向米凤君以色事权、以色事财,甚至有主动供米凤君包养的。
因此,随着案件的不断深入,米凤君糜烂的生活也将被不断披露,其“滥交”的数量将极有可能打破此前湖北省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创造的与除老婆之外的107个女人有染的纪录。
米凤君案还暴露出几个很值得反腐部门注意的现象。一是“他利用职权,至少三次改小岁数4-5岁”,如果他改小年龄是为了便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那该多好!他怎么就能随意更改年龄呢?二是米凤君案发偶然。要不是他的搭档、长春原市委副书记田忠因贪污等罪被查处,要不是田忠为求重大立功,避免被处极刑,而在一审开庭后检举揭发,米凤君或许还能安度晚年呢。三是“米凤君为了保住官职不丢和违法不被查处,不停地向中央和省里领导行贿。”那么,接受副部级官员米凤君贿赂的领导究竟是什么样的领导?这值得中纪委举一反三,直追穷寇。
米凤君或将再创贪官贪色一项新的吉尼斯纪录,但这一纪录能维持多久,则谁都难以预测。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8年2月,米凤君利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长春市市长、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8万余元。案发后,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
2010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米凤君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米凤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刘冬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