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安徽讯:据安徽省纪委监委11月10日发布通报,合肥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姚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公开资料显示,姚凯出生于1969年12月,安徽庐江人,早年在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工作。2004年,他进入合肥市城建系统,先后在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建委、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任职。他于2017年任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2019年任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
2020年12月,姚凯任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2022年1月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长,期间一直兼任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然而,升任副市长仅4个月,姚凯就于5月18日官宣落马。
经查,姚凯初心不正,党性丧失,品行败坏,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一路贪腐,近于全面破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规为亲属谋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利欲熏心、贪婪成性,罔顾公共利益,公然利用执掌城建工程项目职权,与不法商人相互勾连,吃里扒外,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姚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凯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刘冬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