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 纪检监察

连续三任宿迁市委原书记落马!倡导女干部要经常换外套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2/11/1 0:00:00

     警视在线江苏讯:据江苏省纪委监委官网9月23日发布消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张新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他是1996年设立地级宿迁市以来,该市落马的第3名市委原书记,他的前任仇和,以及接替他的缪瑞林,已分别于2015年、2018年被查。宿迁市位于江苏省北部,是江苏省最晚设立的地级市之一。

“博客书记”和“招商书记”

    张新实1951年6月出生,现年已71岁,江苏南京人,历任南京市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江苏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办公室科长,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工业交通处秘书,江苏省生产调度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9月,张新实到江苏省宿迁市筹建领导小组工业交通办公室工作,后任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

    2002年1月,张新实任中共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4月任中共宿迁市委书记;2007年1月任中共宿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2月任江苏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副组长、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7月退休,直至此番被查。

     张新实任职宿迁市委书记期间是一名明星官员。采访过他的记者形容,张新实个子颀长,性情温和,说话不紧不慢,有大学教授风范。

     据报道,他是中国第一个以地级市委书记身份公开开博客的官员。2006年10月,张新实在宿迁官方网站“网上宿迁”贴出他的第一篇博文《关于宿迁人的行为举止细节问题》,此后频发各类博文800余篇,一时间成为网络红人,被人称为“博客书记”。

     据当地干部介绍,张新实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接触网络,使用五笔输入法打字,每天上班和睡觉前都要上网浏览40分钟。在张新实的倡导和带领下,宿迁仅在当地官方网站就有6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开设博客。不过,据当地人士称,宿迁曾一度要求公职人员去给张新实的博客评论留言,甚至在校小学生也曾被如此要求。

     张新实还有个外号叫“招商书记”。他任书记后要求,凡是完不成招商任务的单位一律不提拔干部,他曾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说,“我本人更愿意当招商书记,为宿迁的发展贡献全力。”

     张新实还提倡男干部要天天换衬衣,女干部要经常换外套,他认为“干部的素质就是从细节抓起的”。他还鼓励提倡政府接待多到咖啡厅、茶楼等。

     退休之后,张新实还曾多次公开露面。2019年10月22日,江苏扬子江高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举办了一场咨询会,张新实以“原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党委书记”的身份参加并在会上发言。

三任宿迁一把手落马

     除了张新实,曾担任过宿迁市委书记的仇和、缪瑞林均已落马。张新实在担任宿迁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和仇和、缪瑞林先后“搭班子”。

    张新实担任宿迁市委书记时,市长是缪瑞林。缪瑞林在2011年4月从市长升任市委书记,2013年1月升任江苏省副省长,后任南京市市长,2018年1月再次担任江苏省副省长,直到2018年11月被查。

     在宿迁当地人士眼中,缪瑞林“执政风格霸道,颇有仇和的影子”。2019年11月,缪瑞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缪瑞林的违法乱纪行为在宿迁任职期间就已开始。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6年,缪瑞林利用担任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宿迁市委书记,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与个人在企业项目审批、获取贷款、工程项目承揽、费用结算及亲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0万余元。

     谁能想到,曾经号称要坚持“与群众沟通,公开亮丑”的张新实“人设”崩塌,被官宣落马。

    2019年4月2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缪瑞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缪瑞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造成恶劣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参与公款吃喝;道德沦丧,生活腐化,贪图享乐,以权谋色,搞权色交易。

编辑:徐金龙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警视网警视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栏目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栏目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010-53351827,邮箱928479055@qq.com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网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本网栏目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警视网“、“中国警视网.警视在线的图片、文字、视频,版权均属中国警视网《警视在线》栏目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平台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