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辽宁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11月1日消息,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李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超,男,汉族,1960年3月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2022年11月,李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979.09— 1981.08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学生
1981.08— 1982.09辽宁省盘锦劳动改造总队三队小队长
1982.09— 1985.09辽宁省盘锦新生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刑警股科员
1985.09— 1986.06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科员
1986.06— 1987.04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科员
1987.04— 1992.08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科员
1992.08— 1997.11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副科长
1997.11— 2002.08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税侦大队大队长
2002.08— 2003.1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3.12— 2005.03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2005.03— 2009.04辽宁省大洼县副县长、大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4— 2010.11辽宁省盘锦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0.11— 2013.0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
2013.02— 2013.05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3.05— 2016.07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07— 2016.08鞍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提名为鞍山市副市长人选
2016.08— 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8.12— 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
在政法系统内工作35年
李超长期在辽宁省工作,在担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前,他在政法系统内任职35年之久。
李超的政治生涯起步于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早期曾担任盘锦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税侦大队大队长、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盘锦市大洼县副县长、大洼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等职。
2013年5月,李超离开工作了32年的盘锦市,调任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8月,李超任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年12月,李超离开政法系统,担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直至此番落马被查。
两个多月前,还在带队反馈巡视意见
据“抚顺组工”公众号消息,今年8月24日,李超还带领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抚顺市委反馈巡视情况。
在会上,李超提出了七点意见建议,指出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发扬斗争精神,保持“严”的总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并表示要加强巡视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出人意料的是,两个多月后,李超任上落马。
编辑: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