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原局长贺雪梅因涉嫌受贿,被有关部门调查起诉。
1月6日,该案一审判决书在网上公开,引发大众关注。此前,贺雪梅落马一个月后,她的丈夫李俊也就是西昌市委原书记,也接受了有关部门调查。
据判决书显示,贺雪梅犯有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获刑12年半。据统计,贺雪梅收受的1496万余元中,有486万余元是她跟丈夫一起收受的,另外还有1010万元受贿金,是她利用其丈夫影响力获得的。
贺雪梅出生于1970年,曾在西昌市教育局、市政府等部门担任过职务。
从1992年起,贺雪梅便在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摸爬滚打了10年,直到2002年,她才离开校园,被任命为西昌市副市长。
2008年,贺雪梅离开西昌,前往凉山州统计局任党组书记职务。之后几年,她又变动过几次职务,直至落马前,她已经成为了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并兼任局长职务。
贺雪梅的丈夫李俊比她大2岁,2006年至2008年期间在西昌市委任职,他和贺雪梅也是在这一时期相识,二人曾是并肩作战的同事。
贺雪梅调离西昌一年后,两人便登记结婚了。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贺雪梅和李俊在登记前,都曾有过一段婚姻,各自离婚后走到一起组建家庭。
2013年,也就是贺雪梅和李俊结婚4年后,网上曾流传关于两人的桃色纠纷,称他们生活作风有问题。事件发生后,相关报道被以造谣诬陷为由,发函要求删除。2个月后,李俊被升任为西昌市委书记。
经查,李俊曾借办理丧事敛财,以权谋利,对西昌森林大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直接责任。贺雪梅同样利用丧事敛财,利用其丈夫影响力,与不法伤人勾结,还存在串供、转移涉案财物等问题。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0年间,贺雪梅伙同李俊共同收受财物486.57万元。其中包括,贺雪梅儿子马某出国留学的60万元保证金,和他在国外刷信用卡所消费的41万余元。
据贺雪梅交代,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经理朱某曾专程到她办公室拜访,希望她能帮忙向李俊转达消息。他承诺,如果他获得了项目,事成后必有感谢。
贺雪梅说,朱某为此前后共给她送过10次钱,每次都拿纸箱装着,一共给她送了800万元现金。
被告方代理律师曾辩称,贺雪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她利用丈夫影响力受贿的经过,应属于自首行为,可从轻处罚。
但法庭并未采纳该说法。有关李俊庭审的相关细节及判决结果,目前暂未公开。
2021年2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贺雪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贺雪梅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权操办丧事并借机敛财;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恣意妄为,利用其亲属的权力和影响,大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为他人在项目承建和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021年3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对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规编印个人调研和讲话文集并将学习贯彻情况作为西昌市委巡察工作内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权操办丧事并借机敛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家风不正,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他人财物,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对西昌市“3.30”火灾有关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编辑:李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