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洪泉,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深圳中院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
也许,从他踏入工作岗位,穿上庄重的法官制服那一刻起,他也曾立下宏愿:要忠于宪法和法律,以无尚的使命感,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以无畏的勇气,惩恶扬善,捍卫人民的权益;要恪守职业道德,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廉洁奉公,维护法制统一,为法制事业奋斗终身。
然而,随着时光流转,面对各种诱惑,他被冲昏了头脑,忘记了曾经的铮铮誓言,忘记了初心和使命,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渊,走上了一条不归路。2008年1月4日,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裴洪泉用亲身经历给所有为官者敲响了警钟,任何不守规矩、走歪门邪道的行径都是愚蠢的,都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一、勤奋努力,荣誉加身
裴洪泉1956年12月出生在吉林省吉林市。1983年吉林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他曾经有过美好的理想和不懈的追求,也有过光辉的一页,特别是在审判制度的改革上做出了贡献。成功审理过许多疑难复杂的案件,在许多方面可以说开创了先河。
因此裴洪泉曾被授予“专家型法官”称号,职务上屡次升迁。在任期间也曾获得过无数荣誉,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在罗湖区法院工作期间,推出的改革举措,使所在法院成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因此,裴洪泉也成为当地有名的“明星法官”。
裴洪泉的仕途可谓是一帆风顺、扶摇直上。如果他能秉持初心,牢记誓言,一心为公、一心为民的话,那么,他的前途可能会更为宽广。然而,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他沦陷了。
二、被美色诱惑
就在裴洪泉名声大噪时,他的女儿不幸患上了红斑狼疮,虽经过精心治疗,但还是导致了精神失常。女儿的病导致了裴洪泉夫妻关系破裂。
真应了那句古话,叫作“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作为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在家人遭受身心重创的时候,原本更应该显示出男子汉宽阔的胸襟和不凡的气度,应该有更大的责任和担当,成为家庭的顶梁柱,给妻女以心灵上的安慰。但是,他却选择了弃妻抛女,选择了逃避。
常言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在他的感情生活空缺时,一个名叫叶玲的年轻女律师闯入了他的生活。叶玲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在深圳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2001年8月,因她承接的一桩案件迟迟不能结案,便宴请裴洪泉,恳请他帮忙尽快结案。然而,对叶玲一见钟情的裴洪泉却玩起了心计,要将叶玲据为己有。于是,他不但没有答应叶玲的请求尽快结案,反而指示主审法官不能仓促结案,要拖一拖,放一放再说。
精明的叶玲看出了裴洪泉的心思,为了依附裴洪泉,背靠大树好乘凉,日后在代理官司时能得到院长大人的长期关照,她又邀请裴洪泉共赴海南岛,来了一场天涯海角的浪漫之旅。裴洪泉自然是心愿达成,志得意满。
返回深圳后,裴洪泉立刻吩咐主审官将叶玲之前的案件结案。
此后,成为裴洪泉“红颜知己”的叶玲可谓是一顺百顺,接手的案子都能顺利结案,而且都能成为赢家。叶玲也因此成为深圳特区有名的“常胜律师”。
有句话说得好:“管涌如不堵,能决防洪之长堤;贪念如不除,可毁为官之大志”。人的贪念是无止境的,有了第一次伸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从此,裴洪泉便彻底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陷入“温柔富贵乡”,真是惬意潇洒。
就在裴洪泉和美女律师的“爱情”渐入佳境时,叶玲却玩起了“借花献佛”的把戏,声称要送他一份“神秘礼物”,而且还要他到一个五星级酒店的豪华包间领取。而这份“神秘礼物”,竟是一个年轻貌美的陌生女孩!原来,这个女孩是叶玲的师妹,叫齐蓉,法律专业大学毕业后,想留在深圳发展,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后来通过大学老师的介绍认识了叶玲,便请她帮忙在深圳司法界寻找一份工作。于是,这位“热心”的师姐慷慨相助,让师妹成为裴洪泉的又多了一个“红粉知己”。
这样鲜廉寡耻的行径,真是让人惊掉大牙!
半个月后,在一次公开招聘法官时,裴洪泉亲自面试。齐蓉当然如愿以偿,顺利地成为一名女法官。
在成功“推销”出齐蓉后,叶玲又用同样的方法,让其他三个小师妹也成为了裴洪泉的“亲密伙伴”。不久,这几个小师妹都如愿以偿,成为令人羡慕的女法官。随后,裴洪泉又利用手中的权利,对她们破格提拔,使她们很快占领了法院的重要审判岗位。
从此以后,裴洪泉下班后,就经常带着她们下馆子;酒足饭饱之后,回到办公室进行各种娱乐活动,打打闹闹,亲如一家,好不热闹。
2006年6月初,叶玲突然给裴洪泉打电话,说香港有一对长得特别漂亮的双胞胎姐妹花,也从事律师工作,想结识他这个“明星法官”。
欣喜若狂的裴洪泉第二天便迫不及待地赶往香港。叶玲和双胞胎姐妹手捧鲜花在火车站接驾。如花似玉的姐妹花还当众拥抱了他,这让裴洪泉觉得幸福感爆棚,真有点飘飘然不知云里雾里的感觉。
白天,裴洪泉陪她们逛街,为她们购物。晚上,他在星级酒店订下的总统套房内,与双胞胎姐妹花上演了一出人间丑剧。真是震碎人的三观!
不过,真实的情况是,那对姐妹花并非是什么律师,不过是两个靠出卖色相谋生的站街女罢了。而这也是叶玲精心为裴洪泉设下的玫瑰陷阱。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满足了私欲的同时,裴洪泉也走上了追求物质财富、收揽钱财的道路。
三、走上敛财之路
人心不足蛇吞象。本来,按照他和妻子的正常收入,可以达到当地中等生活水平。但与周围那些住豪宅、开名车的人相比,他觉得自己是个“穷人”,心里便有些失落。看着一笔笔巨资经审理后轻易出手,而自己作为“过路财神”得不到一点好处,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于是,经不起诱惑的他,偏离了正确的轨道,驶入了一条暗礁四伏的歪道。
当初,裴洪泉在成功俘获叶玲芳心,将她具有己有的同时,还有从她身上获取钱财的想法。当二人结束海南岛浪漫之旅回深圳后,裴洪泉准备为其办理结案手续时,曾暗示叶玲说:“我明天准备对此案做出判决,这个案子你大概挣了不少代理费吧?”聪明的叶玲心领神会,立即取出六万元现金,送到裴洪泉手上,作为报答。
此外,裴洪泉还经常暗示和怂恿他占有的其他四位女下属,让她们向当事人索取贿赂,然后坐地分赃,为自己敛财。
后来,裴洪泉升任深圳中院副院长后,接手了一宗企业破产案。这家企业的评估身价为1.6个亿,按实际情况本不该破产,但裴洪泉为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发大财机会,坚持裁决企业破产。当然,宏利面前,他不忘红粉知己,钦定叶玲担任该企业破产还债清算小组组长,并将律师费开到2000万元的天价。
后来,叶玲接到这笔巨额财富后,向裴洪泉提出按原来的老规矩五五分成。但裴洪泉却提出这次自己要90%的分成。声称如果没有他,叶玲不但拿不到这次分成10%的200万,甚至说没有他,叶玲现在可能还是个穷光蛋。随后,动用手中的权利强行把叶玲名下的钱收入自己囊中。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叶玲。后来,她设计玫瑰陷阱,引裴洪泉上钩,取得证据,告发了他,后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经查,裴洪泉在任期间,先后以各种名义收受某拍卖公司的贿赂人民币150万元、港币20万元,收受某房地产公司的贿赂200余万元。在依法对其豪宅进行搜查时,搜出人民币2700万元、美金95万元。数额之大,令人咂舌。
多行不义必自毙。裴洪泉贪图享乐,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而且不择手段聚敛钱财,严重损害了中央八项规定,损毁了法官清正廉洁的形象。他亲手毁掉了如日中天的事业,沦落为一名罪犯。只能与高墙电网为伴,也是罪有应得。
而有句话叫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裴洪泉的恶迹被曝光、被调查之时,还有与他同流合污的几名法官也先后被调查。
四、“志同道合”者落网
在对裴洪泉依法依规展开调查的同时,调查面不断扩大,并涉及深圳基层法院相关人员。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开展,越来越多与裴洪泉有所牵连的法官露出水面。距事发时,已有超二十名法官和八名律师被查。而在此波案件中落马的主要法官,都曾在裴洪泉任破产庭庭长时在破产庭工作过。
廖某,曾担任刑庭、执行庭法官。经检察院调查,在他任执行庭法官期间,曾收受一拍卖公司老板林某的贿赂。
张某,广东廉江人,从小家里穷,父母双亡。工作后,他进修了研究生,被抓时是某高校的在读法学博士。在做法官期间,他遭到的投诉特别多,但令人奇怪的是,他越被投诉越是升迁,从1998年助理审判员到2006年的破产庭庭长,连升四级,这晋升的速度也真是快呀。但好景不长,在他刚刚升任破产庭庭长,搬进新办公室不久,就被逮捕。随后,检察官在他的汽车里搜出现金十万元人民币。据说,还从他的办公室搜出大量现金和港币。
蔡某,调入深圳中院后,开始在破产庭工作,不久,升任中院经三庭副庭长,2002年10月,又被任命为民四庭庭长。在她任期内,曾经手过大量破产案,她也因此赢得了“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等称号。
在取得荣誉的同时,不难想象,她也没少为自己谋取私利。因为行业内有人爆料:“深圳市的破产案件中,没有一件是无问题的”。
“福祸无门,唯人自招”,“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人也像裴洪泉一样,为了一己私利,丧失了职业操守,丢掉了令人羡慕的工作,毁掉了幸福美满的家庭,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实在让人感到惋惜。但他们也用惨痛的代价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做人,要踏实本分,不能有非分之想。
唯有依靠辛勤的劳动,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收获属于自己的幸福。我们由衷地希望,为官者都能够坚守初心、不忘使命,把权利锁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廉洁从政。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民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