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江西讯:日前,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丰城市纪委市监委对宜春市卫健委原一级主任科员丁国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国龙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与顶头上司沆瀣一气,靠医吃医,将卫生监督执法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废物收集等方面为他人牟利,并收受巨额贿赂。
丁国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卫健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丁国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丰城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丁国龙简历
丁国龙,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江西丰城人,在职大学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1月至2003年11月,在部队服役;
2003年11月至2004年6月,宜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副科长;
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宜春市卫生局秘书科科长;
2005年12月至2015年7月,宜春市卫生局卫生法规监督科科长;
2015年7月至2018年1月,宜春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宜春市卫计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行政服务科)科长;
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宜春市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行政服务科)科长;
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宜春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正科级干部;
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宜春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二级主任科员;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宜春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一级主任科员;
2021年6月,退休。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