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爱莲,女,蒙古族,1971年7月出生于通辽市科尔沁区,籍贯山东阳谷。哲里木盟教育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专科毕业,内蒙古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92年10月,许爱莲被分配到通辽市永清街道办事处,任妇联主任和团委书记,从此开启了仕途。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起许爱莲先后升任科尔沁区委组织部干教科副科长、科长,科尔沁区团委书记,科尔沁区红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20年6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满洲里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爱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07年,许爱莲任科尔沁区常务副区长。“财商”颇佳的她听闻某公司由有限公司向股份有限公司转化,将给公司员工转让部分原始股,嗅到了发财致富“商机”的许爱莲利用裙带关系,借他人名义以低于市场价58.4万元购入40万原始股,后通过卖掉股份及股份分红共收益220万元。这些收益又借他人之手放高利贷,让许爱莲从中渔利不少。
此外,许爱莲还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2006年下半年,她多方运作,促成以招商引资方式出让某国企办公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安排亲戚购买,后该片土地被征收拆迁,买方通过土地拆迁款赚取大笔差价,她从中渔利135万元。2008年,许爱莲协调关系,为肖某某的公司入驻通辽市某工业园区提供便利,在随后的4年里,她先后收受肖某某送的财物155万元。
2010年,许爱莲调任通辽市体育局局长,两年后,于2012年任通辽市经信委主任,2013年任科左后旗旗长,2015年任旗委书记。2016年初任满洲里市市长。
其间,许爱莲没有收手。她为下属关照仕途、为亲属安排调动工作,利用影响力在房屋拆迁中为他人渔利,为企业、个体户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干工程、后补手续这样的违规操作屡见不鲜,在温泉度假村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等均有插手。她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输送利益的行为,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登门请许爱莲办事的人当中不乏她的“佛友”。身为共产党员的许爱莲不信马列信鬼神,常年烧香拜佛,结交了一些“佛友”。这些人觊觎她的身份,攀炎附势与之交好,用糖衣炮弹攻陷她,从而为自己牟利。更为讽刺的是,在办案检察官问及部分受贿钱款去向时,许爱莲表示自己信奉佛教,部分钱款已捐给寺庙。后经寺庙住持证实,其中部分捐款收据系虚开。原来,所谓公益、信佛也不过是一个转移赃款、掩人耳目的幌子,求神拜佛也只是她做贼心虚为求心安的手段。
许爱莲在生活上也越来越奢靡,曾多次要求他人为其购买冬虫夏草含片,坦然收受企业主赠送的价值17.4万元的冬虫夏草含片6盒。
2020年9月,许爱莲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此后,许爱莲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70万元,已追缴到并随案移送的217.31万余元及冻结在案的12万元、美元0.0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随案移送的部分房产依法予以没收。
编辑:邱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