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宁夏讯:据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9月14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钱克孝受贿一案。被告人钱克孝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今年7月29日,钱克孝受审时(资料图 来源:吴忠市中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1年,被告人钱克孝利用担任灵武市副市长、永宁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提拔推荐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索取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762.513958万元、20万美元,其中人民币1000万元未实际取得。案发后,被告人钱克孝退缴部分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克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收受董某人民币1000万元,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且主动退缴部分受贿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政事儿”注意到,钱克孝曾先后被诫勉、免职、降级。
官方信息显示,钱克孝曾任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2017年11月被诫勉处理,2018年8月被免职。2019年2月,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钱克孝出生于1964年3月,早期在银川所辖的县级市灵武市工作,2005年8月任灵武市副市长,2007年9月调任永宁县副县长,2008年12月任永宁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1年1月,钱克孝调任兴庆区委常委、副区长,后任兴庆区委副书记、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
2012年9月,钱克孝再次到永宁县工作,任代县长,后任永宁县县长。2013年12月,他任永宁县委书记,2016年11月同时任银川市委常委,升副厅级。
2017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显示,2011年3月至2016年12月,永宁县等部分地区履职不到位,未能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部分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推进不力。至环保督察时,多家企业小火电机组和中频炉等落后产能未按规定关停到位或仍在生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钱克孝(副厅级)等14人进行诫勉。
2018年8月,钱克孝被免职。
据当地媒体报道,2016年7月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在宁夏督察时发现一家企业异味扰民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2018年6月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在对宁夏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发现该企业虚假整改,并在媒体曝光,银川市、永宁县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治。6月22日该企业发布《公告》,向全社会承诺全面停产、实施搬迁计划。后该企业擅自启用7台发酵罐违规恢复生产。
2018年8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指出,这是一起情节极为恶劣、性质极为严重的事件。会议决定,免去钱克孝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职务,按法定程序免去银川市副市长徐庆等人职务,自治区党委成立调查组,对上述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2019年2月,被免职的钱克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资料图)
今年3月24日消息,钱克孝被查。
今年6月,在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点名钱克孝,称斩断了钱克孝等一批长期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黑手”,推动行业秩序逐步规范、市场环境持续优化。
钱克孝简历
钱克孝,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宁夏青铜峡市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1年9月—1983年9月 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3年7月—1991年4月 灵武县公安局磁窑堡派出所民警;
1991年4月—1992年11月 灵武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所长;
1992年11月—1997年8月 灵武县、灵武市临河镇政法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1997年8月—2000年1月 灵武市临河镇党委书记;
2001年1月—2002年4月 灵武市农工部部长;
2002年4月—2003年8月 灵武市经济发展局(计委)局长(主任);
2003年8月—2005年7月 银川河东能源重化工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灵武市发展局局长;
2005年8月—2007年9月 灵武市副市长;
2007年9月—2008年12月 永宁县副县长;
2008年12月—2011年1月 永宁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1年1月—2011年3月 兴庆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1年3月—2011年9月 兴庆区委常委、副区长兼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
2011年9月—2012年9月 兴庆区委副书记、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
2012年9月—2012年11月 永宁县代县长;
2012年11月—2013年12月 永宁县县长;
2013年12月—2016年11月 永宁县委书记;
2016年11月—2018年8月 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
2018年8月被免职;
2019年2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2022年3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