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组档案
南宁市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报销单的物品验收人和收款人都为丘朝阳(红圈部分为丘朝阳签名)。
庭审中的丘朝阳
2014年11月,中央第一巡视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馈了巡视整改意见。其中,一条关于南宁高新区公务接待费异常的举报件,转交到了南宁市纪委领导的手中。通过走访调研、查询账目,纪委干部惊讶地发现,这个工业规模总产值占南宁市三分之一的国家级高新区,几乎所有的公务接待都由一个人说了算。验收人是她,收款人还是她——南宁高新区接待办原主任丘朝阳。
经查,2007年10月至2015年10月,丘朝阳利用管理单位公务接待工作及接待费用结算、报账的职务便利,在没有发生真实公务接待的情形下,虚开发票非法套取公款共计3680万元。丘朝阳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5年9月,丘朝阳作为部队优秀骨干转业到南宁高新区工作。因为工作细致勤恳,转业一年后,她就被提拔为接待办主任。
虽是公认的领导身边“红人”,但丘朝阳并没有恃宠而骄。她待人和善,再加上时不时施以小恩小惠,同事们普遍对丘朝阳的评价不错,甚至对一些原则问题都选择宽容与理解。
“很少参加党组织生活,就算来了也就是点个卯,一会儿就走。”调查中,南宁市纪委干部了解到,作为部门一把手,丘朝阳上任8年,几乎没有组织过党组织活动。对此,从没有人提出过异议。
平素的良好表现,给丘朝阳加了不少印象分。在担任接待办主任期间,丘朝阳也深得领导信赖。
“很多接待都是领导口头指示,没有具体的接待方案和台账。而且多年来,单位报接待账都不用分管领导和部门审批。”丘朝阳在忏悔书中写道,“我只需要让接待办的工作人员事先填好大量空白报账单,至于我怎么报、报多少根本没有人知道,犹如进了无人之境。”
经办人狐假虎威地扯着“领导交待”的旗号,其他人自然不敢多言、不愿多事。
缺乏规范的公务接待机制,领导只需动动嘴皮子就可以支出公款——对于接待办主任丘朝阳来说,这无疑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廉政风险;反观之,也给丘朝阳瞒天过海套取公款提供了机会。
从第一次偷偷穿插虚开的发票,到后来大量找发票套取公款,丘朝阳慢慢走上了不归路。2010年,丘朝阳在采购公务接待用酒时认识了某酒业公司销售经理赵某。她多次明示或暗示赵某,在实际购酒开具发票外,额外提供虚开的发票。之后,赵某搜集了大量发票,丘朝阳则按照发票票面金额的4%支付税费给赵某。3年间,丘朝阳在没有发生任何公务接待开支的情况下,购买发票面额达308万元。为满足越来越大的胃口,丘朝阳甚至找到街上一些非法中介,通过支付一定比例税费的方式虚开公务接待发票,非法套取公款。
“因为财务没有具体的接待台账可供核对,只能形式上审核报账单金额和日期等基本内容。缺乏制度的有效监管,再加上套现那么容易,我就像突然间拥有了开启金库的密码,想要(钱)随时都会有,我无法抗拒金钱给我带来的巨大诱惑……”丘朝阳回忆道。
丘朝阳套取公款的手法其实很简单:让接待办工作人员事先在空白报账单“经办人”一栏签名,“物品用途”一栏填上“客商洽谈”或“招商洽谈”。拿到虚开发票后,丘朝阳将它们与真实公务接待产生的发票混在一起,直接拿到高新区管委会结算中心报账。从填写支出金额到报销发票,过程中除了丘朝阳本人,没有其他人可以插手。
事实上,这只是非法套取公款的第一步,而之后的财务审核才最终决定了丘朝阳能否得手。可惜的是,从案情事实来看,财务审核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8年间,丘朝阳就是以这样的方法在高新区管委会报账7800万元,其中非法套取公款3680万元。
“会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核发票真假、发票金额和报账金额是否一致,报账单上是否有经手人、验收人、会计和领导签字,只要形式上符合单位的财务制度,就可以开支钱款,无法核实报销钱款的具体用途。”高新区财务人员证实说。
事实上,报账过程中,财务人员也对某些支出提出过疑问。但丘朝阳打着管委会领导的旗号,谎称个别发票是用于“处理一些不方便报但仍属于公务开支的账”,从而骗取财务人员的信任,得以签字报账。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贪污了3680万元,丘朝阳拿出100万元给父亲买房,拿出1630万元给弟弟做生意,拿出1120万元给妹妹用于投资幼儿园,余下的供个人使用。
“有时参加单位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对我触动很大,心里也很害怕,但是对金钱的贪念毁灭了我,将我廉洁自律的意识腐蚀得彻彻底底……”丘朝阳在忏悔录中写道。但无论是在丘朝阳本人还是其家人心中,“当官就是要发财,发财了就该为家人谋幸福”都成了人生的信条。
很显然,上千万的资金已远远超出丘朝阳的正常收入。但她的父亲却没有察觉,她的弟弟和妹妹沉浸于姐姐非法所得带来的满足感中。而丘朝阳的丈夫,对妻子的收支既不过问、也不了解,完全放任自流。
编辑:高越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