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陕西讯: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陕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张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明,1961年11月生,陕西石泉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2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安康市紫阳县公安局局长,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汉滨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陕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2021年12月退休。
据榆林市纪委此前报道,担任榆林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张明曾做出一条批示:“凡是群众有反映,媒体有披露的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不论涉及到谁,局纪委、监察室都要‘盘查过问’,快查严查,依法按规定快处。”
榆林市公安局纪委还将明察暗访中拍摄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内参片》,在全市公安机关巡回播放。投资近300万元建成了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集教育管理、业务办理、分析预警、查案执纪等功能于一体,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2019年11月22日,榆林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汇报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2019年10月29日,按照榆林市公安局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明讲授了题为“牢记初心使命、砥砺拼搏奋进,努力开创榆林公安工作新局面”的专题党课。
2019年5月16日,榆林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局长政委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组副组长作集体廉政谈话。张明在讲话中要求,要自觉把廉洁之弦绷紧拴牢。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兢兢业业工作,以自身清、自身净、自身正、自身硬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小节小事,管住亲友和身边人,自觉接受组织、广大民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持之以恒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防止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2019年12月31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张明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2018年3月13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扫黑除恶线索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5年一文《榆林市公安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写到:
“凡是群众有反映,媒体有披露的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不论涉及到谁,局纪委、监察室都要‘盘查过问’,快查严查,依法按规定快处。”这是榆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明做出一条的批示。
榆林市公安局纪委坚持执纪不手软,紧盯问题不放松,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打破以往单一靠信访举报“守株待兔”式的问题线索发现模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警务督察、专项检查和案中案等线索挖掘渠道的作用,点中穴位,精准发力,严肃查处了榆阳区看守所民警李某等3人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案;查处了榆林市交警支队高交五大队事故中队杨某违规处理事故案。在查处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榆林市公安局纪委查处了吴堡县公安局副局长霍某、孙某,法制室主任张某、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某,榆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高某等5名民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群众造成损失的案件。此外,还严肃查处了不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等违纪违法案件,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崇文路派出所民警王某和5名派出所协警因违反工作纪律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对承担主体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牛家梁派出所推诿不出警,对相关责任人停止执行职务并立案调查。
特别注重理论学习,对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400余名民警观看《小官大贪》、《手莫伸》等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岗位廉政教育,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在机关各楼层及重要醒目场所张贴廉政宣传标语和格言警句,在工作日志扉页印制了公安廉政宣言;在基层所队窗口单位悬挂反腐倡廉公益广告牌。举办了“扬正气,铸警魂”演讲比赛、廉政书画作品展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知识竞赛,并将明察暗访中拍摄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内参片》,在全市公安机关巡回播放。投资近300万元建成了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集教育管理、业务办理、分析预警、查案执纪等功能于一体,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