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组档案
宋利菲(资料图)
到2012年8月退休时,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已参加工作44年,入党40年。在职业生涯的最后几年里,她放松了党性修养、迷失了政治方向,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敛财,在退休6年后被查处,让人唏嘘不已。她从一个食品厂工人成长为正厅级领导干部,又从正厅级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她的人生轨迹,带给党员干部诸多启示和警醒。
底线失守末路狂飙
2007年12月,宋利菲任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成为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负责人。这是她仕途中第一次担任一把手,也是她从政的最后一站,是她人生的巅峰,也是跌落深渊的开始。
当官发财两条道。宋利菲却把当官作为发财的途径,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
工程建设成为利益交换的“筹码”——老板变成“亲密”朋友。到长春中院工作后,宋利菲经常与老板为伍,“勾肩搭背”,为老板谋利,“亲”而不“清”。长春中院有多个基建项目,包括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建设、装修工程以及法官培训中心房屋维修工程等,这些工程总投资额超过2亿元。宋利菲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工程建设作为发财的有效途径,与老板进行利益交换,大肆敛财。2010年,宋利菲受倪某请托,为其所在公司承揽长春中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石材幕墙项目提供帮助,操控招投标程序,使倪某所在公司成功中标,事后两次收受倪某钱款。2009年,宋利菲受徐某某请托,为其承揽长春中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土建工程提供帮助,于2010年5月和2011年年底两次收受徐某某贿赂。
任人唯钱作为为官信条——亲信成为用人首选。宋利菲对围拢在自己身边的人收受钱款、委以重任。2008年至2013年间,宋利菲将袁某从虚职副处一步步提拔为德惠市法院院长,其间多次收受袁某钱款;2009年,宋利菲将榆树市法院院长张某提拔为长春市高新区法院院长,事后收受张某“表示”;2010年秋,宋利菲将周某提拔为办公室副主任,事后收受周某貂皮大衣一件;2011年,宋利菲将长春中院司机韩某安排至长春市高新区法院工作,事后收受韩某送的“感谢费”。此外,还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款、金条等。
作为在政法系统工作近30年的领导干部,宋利菲收受贿赂前后思虑周全、手段隐蔽,无论事前“防范”还是事后对抗,无不体现出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侥幸心理,让宋利菲在对抗组织审查的路上越走越远。
在任期间为他人谋利,约定退休后收钱。宋利菲利用担任长春中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谋利,为了规避日后调查,约定退休后挂名取酬。
只收“熟人”送的钱。用宋利菲自己的话说,收钱有三原则:不熟的人送钱不收、口碑不好的人送钱不收、不能办的事送钱不收。2011年长春中院建办公用房,挂靠在湖南某装饰公司承揽装修工程的王某找到宋利菲要承揽长春中院的装修工程,因为跟王某不熟悉,宋利菲没有答应王某的请求。后来王某找到宋利菲的老乡——通化市审计局原局长王某某出面请宋利菲吃饭,并承诺按工程总造价的比例给宋利菲好处,宋利菲才同意将工程承包给王某。王某多次送给宋利菲钱款。因为跟王某不熟悉,每次送钱时,王某都把王某某拽上,看在王某某的面子上,宋利菲才一一笑纳。
委托专人理财,让赃款“隐身”。宋利菲收受巨额现金后,先在家里存放,再审慎选择使用个别亲属的银行卡将钱转给为自己理财的人。宋利菲先是选定相识多年、为人老实的王某专门为自己理财,之后将受贿款通过外甥张某的银行卡分批汇入王某账户,再由王某将这些受贿款投放到银行、证券公司或者直接向企业放贷,收取高额回报。
事后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底,向宋利菲行贿的傅某被临江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宋利菲预感到自己可能要“东窗事发”。然而,这个拥有46年党龄的正厅级领导干部,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对党忠诚老实、主动向组织坦白,而是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此时我深深感悟到和家人团聚的幸福、享受大自然阳光的可贵,我没有了自由,当失去它才理解其中的含义。我已经66岁了,该享受天伦之乐时,却要走进监狱的大门。”谈至此处,宋利菲已泣不成声。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