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薛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大搞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经商办企业;毫无纪法底线,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薛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5月16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今年67岁的薛恒,已退休多年。他是辽宁省绥中人,长期在辽任职,曾任丹东、营口两市的市委书记,后当了5年的辽宁省副省长,期间兼任过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两年,2016年1月卸任副省长,调任省政协副主席,2018年1月退休。
去年8月23日,薛恒主动投案,被中纪委查出“大搞卖官鬻爵”“毫无纪法底线”。
此次检方公诉消息显示,薛恒任上受贿始于辽宁省民政厅副厅长岗位,终于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岗位,从副厅贪腐到副部级,长达20多年;退休后利用在职时的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被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任上敛财,退休后仍“发挥余热”贪腐不止,这样的“老虎”并不鲜见。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均被指控犯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而王富玉案今年1月已判决,他任上和离职后共敛财逾4亿元,被判处死缓。
退休3年后主动投案
被控贪腐20多年
薛恒,1955年11月生,今年67岁,绥中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薛恒早年在家乡绥中小学任教,后走上仕途,历任共青团辽宁省绥中县委副书记,绥中县加碑岩乡党委副书记,共青团辽宁省锦州市委副书记,辽宁省黑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锦州市土地局副局长、局长,凌海市委书记等职。
1994年10月,39岁的薛恒调任辽宁省民政厅副厅长。据检方指控,薛恒正是在民政厅副厅长任上开始受贿。黑手一旦伸出,就随着职务升迁“黑钱”越捞越多,也在贪腐的泥潭越陷越深。
薛恒8年后升任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跻身正厅级,至2007年2月调离,薛恒在民政厅工作了12年多。
此后,薛恒先后主政辽宁省两大地级市,担任丹东市委书记、营口市委书记。
2011年1月,薛恒调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跻身副省级。当年3月,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同时还兼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3年3月,薛恒卸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专任副省长,直至2016年1月,在副省长任上干了5年。
2016年1月,年满60岁薛恒当选辽宁省政协副主席,2018年1月退休。
在退休之后,薛恒仍频频露面。
公开报道显示,薛恒退休后多次参加慈善活动,还担任了“辽宁省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薛恒是在2021年8月23日主动投案的,在他投案的前几天,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一督导组进驻辽宁省督导开展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今年2月19日,薛恒被开除党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薛恒大搞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经商办企业;毫无纪法底线,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5月16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薛恒利用担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辽宁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辽宁省营口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副省长,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薛恒离职后利用其原担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