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山东讯: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赵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卫东简历:
赵卫东,男,汉族,1962年4月生,山东桓台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调研室主任、企事业改革处副处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2010年1月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8年11月任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9年11月任省应急管理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20年3月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2010年1月,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1月,任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9年11月,任省应急管理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20年3月,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2022年5月13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赵卫东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赵卫东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4月,被告人赵卫东利用担任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业务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人员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33.535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赵卫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涉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退缴,对被告人赵卫东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