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定的最终结果出来了。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办理的首例“零口供”职务犯罪案件总算划上了句号。成都市青白江区原人和乡林业员黄某某为其犯罪行为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然而,回忆起这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从初次谈话,到立案调查,再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黄某某始终不配合,屡屡上演“失忆”戏码,审查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我没有什么要向组织说明的。”当我们第一次找黄某某谈话时,他镇定自若地回答。
“你以你哥的名义多次领取植被恢复补助是怎么回事?”我问道。
“我记不清楚了,总之我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黄某某的态度很顽固。
在接下来的10余次讯问中,黄某某要么沉默不语,要么矢口否认,并且多次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面对这一情况,审查调查组的同志们心里憋了一股劲儿,都在想怎么啃下这块“硬骨头”。想起我转隶前曾在检察院公诉科成功起诉过多起“零口供”案件,被调查人不说话,但证据会“说话”,我的脑子里顿时闪现出两个字“面积”,植被恢复面积就是关键。
于是,我们迅速调整思路,从客观证据着手,步步深入。一方面,使用无人机对黄某某植被恢复的点位一一进行航拍取证,另一方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点位进行再次核查。果然,航拍照片和鉴定意见证实了我们的怀疑:实地面积与验收面积存在明显差异,黄某某正是通过在面积上做手脚非法牟利。
为进一步夯实证据,我们又迅速收集了20余份《林地流转合同》和近40名村组干部的证言,证实黄某某通过欺骗方式与村组签订合同的面积远远大于实际面积。
据此,黄某某通过虚增面积骗取补助的问题,有了铁证。
初战告捷后,大家对黄某某是否如实交代不像最初那么在意和看重了,我们按照之前的既定思路,继续核实黄某某通过以退耕还林地冒充植被恢复林地骗取专项补助的线索。
仔细梳理涉案书证,我们发现涉案退耕还林地树木历年的成活率都在92%以上,流转的村民每年都领取了国家发放的退耕还林补助,这说明他们的退耕还林地已经没有空间再用于植被恢复,黄某某利用这些土地全部领取植被恢复专项补助,显然是想掩人耳目,中饱私囊。
接下来,我们继续调取书证、勘验现场、询问村民,并向林业主管部门求证,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补充并固化了黄某某采用冒用方式骗取补助的证据。
勘验笔录、书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环环相扣的证据链已经揭示:黄某某正是利用对植被恢复项目进行初步验收等职务便利,采用虚增面积和以退耕还林地冒充植被恢复林地两种方式,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81万余元。
锁定证据后,我们相信黄某某已经无从抵赖了,便再次找到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我没有任何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在铁的证据面前,黄某某仍然企图以“不清楚”“不知道”负隅顽抗。
直到开庭,黄某某仍然死扛到底,坚称自己没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但面对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黄某某的一切回避和狡辩都是徒劳。2021年9月,黄某某因犯贪污罪被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黄某某上诉后,2021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坐实铁证方能办成铁案,我们的每一次奔走,每一次问询,每一次查证,就是为了夯实证据,只要证据扎实严谨,就不怕“零口供”和谎言。(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 )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