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湖南讯:近日,湖南“最美女法官”、湖南省第一位中级法院女院长、拥有博士学历、所著《涉诉信访:成因及解决》为我国第一本涉诉信访专著、曾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李微,再次引发关注。
4月2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8起党员干部借贷收息受贿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她的名字。(详情点击文字阅读:省高院副院长“借贷收息”受贿案被通报!)
李微,女,汉族,1958年7月出生,湖南邵阳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28岁的李微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审判员、经济庭庭长等。后来她一步步晋升,并于2012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2011年12月,李微曾被最高法评为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领域为民商法。
2014年8月,李微到了湖南省政协工作,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21年5月26日被查。
1月28日晚,湖南卫视播出电视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第二集《清除害群之马》。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湖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微出镜忏悔,还流泪以示痛心。
“看着别人有大别墅,生活特别的奢华,所以心里就很羡慕,很向往,就想能够有什么渠道,能够挣点钱。”专题片介绍,在李微看来,能够上门求自己办事的,都可以算作朋友,做民间资金过桥生意的周某,就是其中的一个。
周某的事情办妥后,涉嫌逃税犯罪的孙某又找上门,请李微出面帮忙解冻1100多万元的暂扣款。李微先后几次到孙某的公司调研,在座谈会上多次强调,当地检察机关程序不合法,并要求市检察院检察长到会,责令他们限期整改。
在李微的督促下,当地检察机关最终把1100多万元暂扣款全部退还。“整个帮他的过程中,孙某前后分5次,一共送给我182万元。”李微说。
经查,李微利用职务之便,在案件诉讼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00万元。“我的身心,就像被碾碎的肉泥洒落一地,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里都是悔恨,都是难过。纪律、法律两相违,法院、政协两相负,人生、家庭两相毁。”李微称,如果允许她选择,宁可在外面做叫花子,叫花子也比现在幸福,因为他有自由。
4月2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披露了李微案件的更多细节。
2012年至2013年,李微利用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周某、粟某在民事、刑事诉讼案件中谋取利益。为感谢李微的帮助,周某、粟某分别与李微约定以借贷收息的方式送给李微好处费。2013年至2014年,李微以他人名义借给周某、粟某共计610万元,并收受周某、粟某所送“利息”共计331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此外,李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11月1日,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湖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李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微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微简历
1986年7月至1990年10月,历任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经济庭庭长;
1990年10月至2001年7月,历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
2001年7月至2005年1月,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5年1月至2014年8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2年12月明确为正厅长级);
2014年8月,历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