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组档案
李钰,女,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
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2020年3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李钰(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0年5月7日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李钰等委员资格的决定,决定明确“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常务委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钰存在严重职务违法问题。”
李钰是第八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干部中的一员,2014年参加援疆,援疆结束后留在当地工作。
据相关信息报道, 2014年9月,李钰作为一名司法部的干部,从北京只身来到新疆,至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挂职副局长,援疆三年。
援疆三年间,她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来源期刊》及各类期刊上发表过20余篇学术论文,还在多家报刊杂志上发表过许多散文、游记。
2015年8月8日,全国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的圣火采集和传递仪式在乌鲁木齐市南湖广场举行,李钰成为第一棒火炬手。
2017年9月,李钰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身份刊发了《敢发声、真亮剑 做有态度的检察人》文章。
文章称,“ 2014年,我作为一名中央国家机关援疆干部从首都北京来到新疆,三年的援疆工作,使我对新疆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三年来,我既是新疆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的亲历者,也是参与者和见证者。”
“援疆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留疆是坚定不移的使命担当。2017年7月,结束三年援疆的我,怀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怀着对天山儿女的无限深情,毅然决然地留下来继续工作。从援疆干部到新疆干部,既有身份上的转变,又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8年6月,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阿勒泰地区召开检察受援调研座谈会,时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李钰副检察长主持会议。李钰对援疆干部提出几点希望:一是珍惜机会。选派到阿勒泰地区检察机关的援疆干部都是素质全面过硬的业务骨干,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援疆干部的桥梁纽带和传帮带作用,用你们的聪明才智为受援检察院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加强学习。学习党中央治疆方略,学习自治区党委维护新疆稳定的决策部署,学习民族团结方面知识,以尽快适应工作;三是严守纪律。严格遵守《援疆干部管理规定》,特别是不能私自驾车,在援疆工作期间不能越红线底线;四是奉献担当。援疆干部要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受援检察院维护稳定和检察工作。吉林检察援疆干部在疆工作的时间是一年,一年援疆路,一生援疆情,借助援疆的机会,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努力让更多的人了解新疆、关注新疆、走近新疆。
此外,落马的女检察长还有: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敏
2019年5月29日消息,据四平市纪委监委消息: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吉林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四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杨敏是检察系统的老人,2003年,40岁的杨敏任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年多后任吉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从那时起至落马,杨敏担任吉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长达14年,期间她在2007年6月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1年8月晋升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在落马前,这位“老检察”多次公开亮相。当年4月4日,吉林全市检察机关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当时的主持人便是杨敏。5月22日,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志兵赴高新区检察院开展蹲点调研工作,当时,杨敏参加座谈。
山东省检察院原女副检察长李少华
2021年6月9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当年12月,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少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案件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少华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少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