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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化原县长等31人被查处 安置房改宾馆牵出扶贫窝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时间:2022/3/27 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县两级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和工程建设中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图为近日,大化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县项目建设工地开展实地监督检查。 覃庆 摄

  “以前,镇上、村里的工程都是被一些有关系的公司包了。如今,村里成立了属于集体的公司,我们跟着村里工程队干,家也能顾得上。”“各村的工程公司是2021年9月以后陆续成立的,半年多来承接了17个工程项目,带动300多名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增收。”

  群众言语中的这些转变,得益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开展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在河池市委的部署安排下,市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等违纪违法问题。

  1名厅级、8名处级干部共31人接受审查调查,主要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十二年不等;19名行贿人被采取留置措施,部分被移送司法机关……

  牵出这起窝案的是一条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发现的反映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用于营利性经营活动的问题线索。

  原来,南宁大地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年前在大化县城开发了名为“江滨花园”的多栋商品楼。2016年,大化县政府“以购代建”450余套商品房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房,其中50多套交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使用,被该公司用作宾馆。

  “为何擅自更改用途?这里面可能有猫腻。”收到线索后,河池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循线深挖。在核查过程中,一份请款报告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

  经查,2016年,企业老板请托时任大化县县长韦萧强、常务副县长黄碧海帮忙购买江滨花园商品房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房并承诺给予“感谢费”。韦萧强和作为扶贫安置小组组长的黄碧海心照不宣地在请款报告上签了名。其中,韦萧强得到“好处费”750万元,黄碧海得到350万元。

  市纪委监委召开案情分析会,从大量数据中抽丝剥茧,发现这些不法商人和企业不光向韦萧强、黄碧海行贿,还涉嫌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在掌握行贿犯罪事实后,市纪委监委依法对19名商人、老板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其他涉案人的相关问题也相继暴露。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在韦萧强之前任职的大化县原县长蓝瑞轩等其他重要涉案人员也陆续浮出水面。

  大化县作为原国家贫困县,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一大批扶贫项目、资金、政策密集推出,成为一些党员干部眼中的“唐僧肉”。

  经查,蓝瑞轩为其胞弟承揽都阳中学廉租房工程等16个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贿赂365万元。原副县长姚良才利用分管住建、市政、国土等部门项目多的职务便利,为个体商人老板在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567万元。

  姚良才被查处后反思说,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一个重要原因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县长向副县长打招呼,分管副县长向部门局长打招呼,推荐工程队,局长和股长都与个体老板有联系。”

  上行下效,逐渐形成“贪腐共同体”。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韦建禄安排工程老板承建道路交通改善工程,提取工程造价的8%至10%共150万元作为“感谢费”,其中100万元送给时任县长韦萧强。

  去腐剜疮,治病疗疾。河池市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9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31名涉案干部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人,“第二种形态”处理3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河池市纪委监委指导相关单位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权力运行风险进行系统梳理,推动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紧盯项目审批监管、工程建设招标、扶贫救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启动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等24项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防控措施,压减权力寻租空间,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编辑: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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