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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女“首虎”被拿下!1个月之内,这个省2位副省长被查……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2/3/31 0:00:00


        警视在线讯:根据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辽宁日报等信息辽宁省副省长郝春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郝春荣是任上被查,今年两会期间还曾进京参会。她是辽宁本月落马的第二个“老虎”,也是虎年首个落马女“老虎”。

郝春荣出生于1963年,长期在辽宁工作。曾任:共青团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书记,辽阳市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辽阳市太子河区区长,辽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

2012年4月,她调任朝阳市委副书记,后任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辽宁省旅发委主任、党组书记。


2016年9月,郝春荣任盘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当选市长,2018年1月升副部,任辽宁省副省长。


据辽宁省政府官网介绍,辽宁省目前有8位副省长,郝春荣排名第6。

她的分工为: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退役军人事务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农业科学院。联系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广播电视局、文联、作协,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

今年3月1日消息,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知君注意到,在今年两会期间,郝春荣还多次出席活动。

3月7日,辽宁代表团继续分组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审议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等,当时,郝春荣曾出席会议。

3月9日,辽宁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当时,郝春荣也作了发言。


郝春荣是十九大之后,辽宁落马的第六虎,也是首个女“老虎”。在她之前,辽宁落马的省部级包括:

2017年11月23日,时任辽宁省副省长刘强被查;2020年7月1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被查;2021年1月25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被查;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主动投案;2022年3月1日,时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日被查的王大伟和郝春荣都曾担任辽宁省副省长。王大伟在2017年2月担任辽宁省副省长,并兼任省公安厅厅长。

郝春荣是虎年第九虎。

2月18日,中国联通原总经理李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他是虎年首虎。

2月24日,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被查。

2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被查。

3月1日,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被查。

3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被查。

3月21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他是今年落马的首个正部级,也是虎年第六虎。

3月24日,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3月25日,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他是虎年第八虎。

郝春荣,是虎年落马的首个女“老虎”。

人物简历:

1980年10月至1983年08月,辽宁省辽阳市卫生学校学习;

1983年08月至1985年09月,辽宁省辽阳市卫生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5年09月至1989年04月,辽宁省辽阳市卫生局团委副书记;

1989年04月至1990年02月,辽宁省辽阳市卫生局团委书记;

1990年02月至1992年11月,共青团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1989年05月至1991年02月,辽宁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大学学习);

1992年11月至1994年05月,共青团辽宁省辽阳市委书记;

1994年05月至1996年02月,辽宁省辽阳市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辽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6年02月至1997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副区长(正县级);

1997年11月至1999年12月,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常委、副区长(正县级);

1999年12月至2000年10月,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0年10月至2000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区长,辽阳市太子河区开发带管委会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1年01月,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区长,辽阳市太子河区开发带管委会主任;

2001年01月至2003年01月,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3年01月至2003年04月,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3年04月至2008年05月,辽宁省辽阳市副市长(其间:2006年03月至2006年07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年05月至2012年04月,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2008年03月至2010年01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2年04月至2014年03月,辽宁省朝阳市委副书记;

2014年03月至2016年09月,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09月至2016年10月,辽宁省盘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6年10月至2018年01月,辽宁省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年01月至2018年02月,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年0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第十二届、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沃岭生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沃岭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沃岭生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借用下属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承包经营、案件办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沃岭生身为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恋物质享受;权力观念扭曲,以权谋私,擅权妄为,将组织人事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破坏司法行政系统选人用人制度,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法活动,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政法机关和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沃岭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沃岭生简历

沃岭生,男,达斡尔族,1958年6月生,黑龙江龙江人,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1977.08—1979.08 嫩江地区萌芽学校数学专业学习

1979.08—1979.12 嫩江地区萌芽学校龙江分校团委书记

1979.12—1985.08 龙江县法院书记员(其间:1980.08—1981.08中央民族学院干训部法律专业脱产学习;1983.08—1985.08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脱产大专学习)

1985.08—1988.04 龙江县法院助审员

1988.04—1989.02 龙江县法院副庭长

1989.02—1993.01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法院副院长

1993.01—1993.09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达呼店镇党委书记

1993.09—1995.09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副区长

1995.09—1998.11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区长(其间:1997.05—1997.11挂职任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处长)

1998.11—2004.02 齐齐哈尔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4.02—2006.11 齐齐哈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04.05—2004.11挂职任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2006.11—2008.02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6.01—2008.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8.02—2012.10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2012.10—2014.11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2014.11—2015.02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5.02—2017.12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7.12—2018.11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8.11 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戚怀民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月28日讯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戚怀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物履历】

1959年2月生,安徽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毕业,大学。

1978.09—1980.07安徽省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7—1984.05淮北市公安局侦察员;

1984.05—1986.08淮北市委政法委科员;

1986.08—1992.10淮北市委政法委秘书(正科级,其间1984.09—1987.07华东政法学院函授大专班法律专业学习);

1992.10—1995.04淮北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04—1997.04淮北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1997.04—1998.03淮北市委政法委助理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1998.03—2000.03淮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县级);

2000.03—2001.05淮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1.05—2001.06淮北市纪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1.06—2005.07淮北市纪委副书记(其间2003.11—2004.03淮北市委派驻市公安局临时党委书记、工作组长;

2004.03—2004.07淮北市委派驻市公安局工作组长);

2005.07—2006.01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6.01—2011.01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1—2015年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5.01—2017.12任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编辑: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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