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对安徽省太和县原反贪局长弟弟刑讯逼供,又将反贪局长列为“保护伞”的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梁某卿,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在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从旁听人员处了解到,庭审中,梁某卿对检方的指控和证据均表示否认。
9月24日,梁某卿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在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访者供图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真凶归案 安徽太和原反贪局局长弟弟喊冤18年再审》等报道显示,2001年2月9日,时任安徽省太和县原反贪局副局长李金奎的大哥和弟弟李金泉回村接母亲到太和县治疗,在回村路上遇到刘某义等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都受了伤。刘某义住院期间,与刘某义有积怨的同村村民肖庆云,指使人持砍刀、钢管蒙面到太和县公安医院将刘某义一家砍伤。刘某义夫妇向太和县公安局报案,并指认行凶者为李金泉等人。
同年3月6日,太和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梁某卿担任专案组组长。案件侦査期间,肖庆云担心公安机关再次对其调查,便请时任太和县县长肖某给梁某卿“打招呼”。最终,李金泉被认定为真凶,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哥哥李金奎也被认定为李金泉的“保护伞”,多人被牵连。
9月24日,安徽滁州,李金奎参加了庭审。/受访者供图
2019年5月,真凶肖庆云落网,当年12月19日,李金泉被改判无罪。因办案期间李金泉曾遭到刑讯逼供,李金泉案再审的同时,梁某卿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立案调查。2021年3月27日,梁某卿被提起公诉。
9月24日,此案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称,在办理李金泉一案中,梁某卿在没有立案侦査或案件移送上级公安机关办理已无管辖权,且无相关证据的情况下,超越职责权限决定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故意包庇有罪的人不受立案、侦查,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还在2005年接受肖庆云宴请时,收取了肖庆云1万元现金。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提起公诉。
上游新闻记者从参加庭审人员处获悉,对于检方指控、证人证言及相关证据,梁某卿当庭表示否认,并对指控的罪名等不认可。庭审后,李金奎说,希望梁某卿可以重判。
此案将择期宣判。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邵竞
来源:作者: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