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伟。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供图
1988年,徐宏伟所在单位的保险柜被盗,身为现金员的他被指有犯罪嫌疑,警方对他收容审查近一年后解除收审。1990年3月,徐宏伟的同事庄乾波落网,其指认保险柜是徐宏伟盗的,并称作案后徐宏伟将保险柜内的钱和国库券交给了他。
1990年11月,吉林白城洮南市法院判决徐宏伟犯贪污罪(含两起犯罪事实),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庄乾波犯包庇罪和销赃罪,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徐宏伟不服判决,上诉至吉林省白城地区中院。白城中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洮南法院重新审理。1992年1月,洮南法院将案件退回洮南市检察院补充侦查。
不过,近30年后,洮南市检察院补充侦查仍无结论。而徐宏伟当年被取保候审后,至今还在等待结果。
“我有罪还是没罪,总得给我个说法啊。”他说。
9月17日下午,洮南市检察院代检察长胥进义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将尽快了解具体情况,“虽然年代久远,但我们也会依法处理。”
保险柜被盗,单位现金员被指为嫌疑人
徐宏伟是洮南市原轻化局物资供应站现金员(出纳),1988年他26岁,参加工作6年,那年12月,单位的保险柜被盗,价值一万多元的现金和国库券不翼而飞。
徐宏伟称,被盗的保险柜需要密码和钥匙才能打开。作为现金员,他掌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单位其他人是否有备用钥匙,他不清楚。据警方调查,保险柜没有被撬的痕迹,应该是通过正常操作方法打开的。
很快,徐宏伟进入警方的视线。因被怀疑监守自盗,在案发后的第3天,徐宏伟被洮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30日转收容审查。1989年12月9日,徐宏伟被解除收审回家。
按照徐宏伟的说法,1988年12月20日一早,他打开办公室的门后,发现办公室一片狼藉,保险柜被盗,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了此事,但当时是领导报的警还是他报的警,由于时间过去太久,如今他已记不清。
不过,徐宏伟被解除收容审查3个月后,事情发生转折。
1990年3月8日,徐宏伟的同事、物资供应站业务员庄乾波在长春市用535元国库券兑换人民币时,被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当场抓获。庄乾波供述,国库券是徐宏伟从办公室保险柜里盗窃的。次日,徐宏伟被宽城区公安分局收容审查。次月7日,两人被洮南市检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