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福建省注重打好“组合拳”,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展开、有力有效。
一、迅速进行部署。3月22日上午,福建省民政厅召开党组会,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全省贯彻意见,会后迅速向省委、省政府呈送报告。3月29日上午,福建省民政厅等17个部门联合召开全省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落实上级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各设区市均已进行工作布置。
二、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纳入对各地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传导工作压力,高位推进专项行动。省民政厅等17个部门制定全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专项行动目标、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方案已下发市、县两级。
三、建立工作机制。省级层面建立由省民政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共17个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省民政厅建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地均已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四、开展执法培训。4月12日举办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执法业务视频培训班,学习贯彻4月9日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调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非法社会组织的管辖权限、调查取证、分类处置、曝光等内容进行讲解,提供了相关执法文书参考模板,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共239人参训。
五、发起行动倡议。福建省慈善总会、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1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向会员发出倡议,相关会员纷纷表示坚决支持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坚决不给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
六、加强执法联动。注重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联动,将省、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公众举报;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分析研判,梳理有关线索,公布全省第一批8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注重部门之间联动,协同省市场监管局对6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行“双随机”抽查。
七、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福建日报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浓厚专项行动氛围,形成打击声势,其中新华社相关报道浏览量达25.4万。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网站编辑: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