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和平区纪委监委消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弘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弘傑简历: 杨弘傑,男,汉族,1962年3月生,河北省沧县人,1983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3.01—1988.06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办事员(其间:1984.09—1988.02 在天津市业余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88.06—2005.06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科级助理检察员,正科级检察员,法纪科副科长,渎职侵权检察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96.05—2002.06 在南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学习); 2005.06—2007.04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兼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7.04—2008.07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副处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07—2009.12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9.12—2017.05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05—2018.12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12—2019.04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9.04—2019.05 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9.05—2021.01 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2021.01 免去其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2021.02 免去其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网站编辑 | 吴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