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立足信访举报工作职能职责,做好“制度机制建设、精准初始筛选、强化交办督办、深化综合分析”四项工作,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处理信访举报的基础性作用。
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以贯彻落实《规则》为契机,及时修订《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业务,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增加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重复举报判定等有关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制度建设,完善信访举报工作体制机制,督促指导下级纪检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信访举报制度,坚持抓本级、带系统,推动《规则》落实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精准标准,把好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一方面,准确判断信访举报问题类别,综合判断、严格区分受理范围内事项和不予受理情形。另一方面,注重从政治上看每一件检举控告,加强对交通银行党委管理干部信访举报的初始分析,研判可信度、可查性,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以来,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本级共接收信访举报517件,属于初次受理的311件,其中,业务范围内238件,针对总行党委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142件。本级初次受理的311件中,经集体研判后转为问题线索的44件,占本级处置问题线索件数将近50%。
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个别重点交办件的审核,对交办件的签收受理、分流转办、研判处置、结果反馈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受理办理不规范、不精准问题。深化督办件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以督促整改推动从源头上加强管理。2020年以来,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转下级纪检机构194件,其中对59件属于下级纪检机构管理权限内的交办件进行重点督办。同时,做细做实信访举报日常工作台账,按季度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不同维度视角分析常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岗位和领域、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环节、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充分发挥信息效能,为有关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支撑。(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