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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家被关冤狱457天 疑公安厅原刑警总队长插手!

来源:环球法治 作者: 时间:2021/2/28 0:00:00

       20731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江苏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原局长罗文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当时民间传言,罗文进被查,或许只是撕开以其为首的江苏“司法黑帮”之开端。在罗文进被查半个月前的713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严明接受调查;在罗文进被查两个多月后的1024日,他的老领导、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公安厅长王立科也主动投案自首了。

   实际上,罗文进、严明和王立科的落马,与冤假错案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在他们相继被查之后,被关冤狱457天的江苏陕西商会创会会长、南京赛世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凯,才得以平冤昭雪,成功收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得到了17.8万元的国家赔偿。


 

遵纪守法企业家遭合法绑票

 

       2010年,江苏五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晨蓄意制造矛盾,将南京赛世仙林房地产公司拖入旷日持久的股权纠纷,并采用各种手段侵吞赛世仙林公司财产。

据赛世仙林公司员工介绍,正当相关民事诉讼在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之时,顾晨勾结时任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的罗文进、时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的严明等政法领导,指使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赛世仙林公司法人党凯涉嫌挪用资金为由,于201557日将其刑事拘留。

   接着,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被疏通关系后,于同年68日对党凯进行批准逮捕。

   党凯被批捕后,案件进入侦查、审查起诉程序。但就是这样一起典型的经济纠纷且不复杂的案件,南京公安、检察机关却耗尽了所有程序上的时间——侦查用满了两个月后又延长了一个月,检察院两次退侦后公安机关每次都用满了一个月,而且在第一次退侦的一个月内几乎没有补充任何新证据。为掩人耳目,当时办案人员复印了一些政策法规作为新证据;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的两次审查起诉,每次都延长了15天。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多次暗示,让赛世仙林公司负责人与顾晨进行谈判,并称只要顾晨同意,司法机关可以立即对党凯进行释放。

   无奈之下,明知党凯遭司法迫害的赛世仙林公司负责人,不得不低头,找到顾晨进行谈判。但由于顾晨依仗权势,利用司法公权力进行合法绑票,要求赛世仙林公司向其支付所谓“赔偿金”人民币1.1亿元。

       1.1亿元?这是个天价啊!因党凯从未侵害过顾晨的利益,也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摆平”此事,赛世仙林公司实在无法满足顾晨提出的天价条件,所以最终无法达成协议。

   在谈判失败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立即以党凯侵占公司1.1亿元资金为由,于2016323日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移交异地审查终见司法正义

 

  在党凯被羁押后,极度兴奋张狂的顾晨,扬言倘若党凯无法满足他的要求,就等着把牢底坐穿!

  并警告赛世仙林公司负责人,称不管告到哪里,南京都是他的天下。

  为显摆自己与省、市政法系统身居要职领导“铁一般”的关系,顾晨还拿着自己与相关领导的通话短信记录四处炫耀,并主动将通讯记录用纸打印出来拿到赛世仙林公司,对该公司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威胁恐吓。

  该通讯记录,详细记载了顾晨多次宴请省公安厅刑侦局长罗文进、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严明等省市重要政法领导、以及向他们行贿、内外勾结迫害党凯的情况。



   看到顾晨与省市相关政法领导的“铁桶”关系后,着实把赛世仙林公司员工吓得不轻。在南京,顾晨绝对“包吃”党凯,而且司法机关如同他自己家开的一样,他想怎么整就怎么整,党凯毫无还手之力。

  但狂妄自大的顾晨,聪明反被聪明误。尽管赛世仙林公司员工被该通讯记录吓得不轻,但仔细一想,这不正是让南京“公检法”进行回避的重要证据吗?

  还有几分清醒的赛世仙林公司负责人,终于找到了一条为党凯维权申冤之路。他们拿到顾晨与相关司法机关领导的通讯记录后,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收到举报材料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经调查属实后,当即指定该案移交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异地办理。

  案件指定徐州市检察院管辖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尚未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情况下,案件的全部卷宗全部移交给了徐州。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泉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受理。泉山区检察院经初步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685日对党凯进行取保候审,党凯重获自由。

  至此,党凯已被冤枉关押457天。

  在党凯被释放一年后的20179月,严明卸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职务,调任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严明的卸任,让徐州检察彻底摆脱了他的司法干预。半年后的2018213日,泉山区检察院认为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认定党凯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决定对党凯不予起诉。


 


 

企业家获17.8万元国家赔偿

 

   被不起诉的党凯,终于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当时可谓无罪一身轻。

   为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党凯以南京市检察院办错案为由,向其申请国家赔偿。

   当然,国家赔偿真难,难于上青天。南京市检察院在收到党凯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后,经办检察官又受到种种人为干扰,迟迟不作出赔偿决定。

   为此,党凯又多次向江苏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进行投诉反映。在层层批办的压力之下,党凯于2020119日终于收到南京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但该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一个月前的2020109日。

   南京市检察院在赔偿决定书中称:赔偿请求人党凯被羁押45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518日公布的国家赔偿标准,每日为346.75元,赔偿请求人党凯的赔偿金应为346.75/日×457=158464.75元。监视居住185天申请赔偿,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同时,赔偿请求人党凯被羁押457日,人身自由,日常生活、工作、社会评价受到一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酌定以不高于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的35%确定为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本案后果,向赔偿请求人党凯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过高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请求,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由本院向赔偿请求人党凯当面赔礼道歉。

   最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向党凯支付赔偿金158464.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并当面向党凯赔礼道歉。


 

   至此,党凯被关冤狱457天一案尘埃落定,江苏“政法虎”王立科、“司法黑帮”主要成员严明、罗文进也相继被查。但是,从顾晨主动打印出来的通讯记录来看,还有大量插手、操控或制造“党凯冤案”的政法干部,至今仍逍遥法外。

  党凯表示,由于顾晨作恶多端,涉黑涉恶、诬告陷害,让他遭受司法迫害和企业破产。因此,他已向江苏省、南京市两级司法机关进行报案控告,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顾晨的刑事责任。

  他强调,只要顾晨一天不被刑事追究,他就一天也不会停止地对顾晨的保护伞、以及制造上述冤案的政法干部进行实名举报和控告!

    227日,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要扎实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那么,顾晨的“保护伞”、以及制造上述冤案的政法干部,会成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漏网之鱼吗?(网站编辑:杨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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