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新闻版刊发文章:《山东开展伞网清除行动 一案牵出百余保护伞》。
全文如下
在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社区党委原书记、胡家沟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张宸及其母赵文菊之所以能够多年为恶一方,关键就是有众多“保护伞”。山东省纪委监委将该案提级办理,组成60余人专案组,对张宸、赵文菊母子涉黑涉恶案及“保护伞”问题直查领办。在震慑和压力下,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主动到省纪委监委投案,该案共查处涉腐涉伞和工作失职失责问题181人,党纪政务处分81人,包括省管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31人。
该省纪委常委会先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作出6次批示,指挥协调、深入分析研究重要案件,并提出具体要求;省纪委监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情况调度、线索交办、监督检查和会商研判制度,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市县纪委监委全部成立相应专班,集中开展线索排查和审查调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六清”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通过提级办理、领导包案、直查直办,做到“保护伞”不漏网、责任追究不漏项。2020年1至11月,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47起,处理2415人,党纪政务处分1561人,移送司法机关77人,其中查处充当“保护伞”问题306起、506人。
为提高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整体性、协同性,该省强化沟通协调,构建“内外结合”配合机制。对内,加强统筹,由省纪委监委工作专班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定期汇总,省纪委监委机关内设职能部门优先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统筹推进查处工作。对外,注重强化协作配合,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重点案件探索实行“双专班”工作模式,实现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同步推进。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11月底,对公安机关侦破的206起涉黑案件同步介入,其中191起查出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查出“保护伞”的184起;法院一审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86起案件,全部查出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同时,该省纪委监委牵头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工作指导性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同步介入机制的意见》等工作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和“签字背书”等机制。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盯群众关注度高的交通物流、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及时跟进、深挖彻查。潍坊市打掉控制莱州湾约三分之二海域的“海霸”王雷涉黑组织后,共处理涉腐涉伞和工作失职失责问题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对包括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局长徐润启、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张兆平在内的5人采取留置措施。
该省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下达监察建议书、实地督导等方式,抓好共性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省纪检监察机关累计通报曝光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553起,涉及982人。围绕省扫黑办确定的“十大行业重点领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累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364件。烟台市以查处王勇涉黑案“保护伞”问题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德州市聚焦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路霸”“保护伞”问题,重拳出击,查出典型问题41起126人,党纪政务处分93人,督促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治理,有效净化交通运输环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