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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两长同庭履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10/16 0:00:00


调料中加罂粟?

    罂粟壳,含有吗啡等毒品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和往食品里添加的物质。

    可一些餐饮店主迷信罂粟调味可以让饭菜更诱人,置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用罂粟壳制作调味油,并用该调味油做成菜品对外销售谋利。

    近期,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罂粟壳危害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刘建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发表意见


    2020年10月14日上午,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诉孙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开庭。


    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建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发表意见,济南市历城区法院院长李忠林担任审判长,与2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庭审现场


    经审查查明,2019年7月至10月,孙某在经营“某某饭店”期间,加入罂粟壳自制了20升调味油。孙某在明知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和往食品里添加的物质,顾客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有损害并产生不良后果的情况下,还用罂粟壳制作调味油,并用该调味油做成菜品对外销售谋利。


    孙某用加入罂粟壳自制的调味油制作“黄瓜拌油条”“菜心拌蜇皮”“凉拌羊脸”“干炸黄花鱼”“红烧鲅鱼”菜品。以上销售金额共计9000余元,孙某的行为危及众多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舌尖上的安全




    “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食品从业者不能牺牲食品安全去追求经济利益”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说道。

    该案不仅使被告人认识到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有力地震慑了食品经营者应自觉守法经营,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
统筹丨王蓉蓉
编辑丨刘璠
审核丨王蓉蓉、闫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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