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顺保,江西南昌市郊区农民,是个文盲,目不识丁,却犯下了滔天罪行,四年时间里,他总共抢劫强奸杀害16人,都是女性,就在他2002年7月17日被抓获前,还在被抓半个月前在萍乡火车站杀害了一名失足妇女。
黄顺保,原本只是一名农民,平时靠修车,开摩的度日,但他又喜欢赌博,赌是个无底洞,赌输了,没钱了,就去小偷小摸,在1980年黄顺保就因盗窃被判刑两年,出狱没多久,1983又因为盗窃被判刑三年,在服刑过程中还曾经越狱逃跑,被改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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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无期徒刑并不是真正无期的,到了1997年,黄顺保获得减刑出狱。也就是说,1980年到1997年17年间,他基本是在监狱中渡过的。
这么长时间脱离社会,出狱后的黄顺保更加难以融入,手头又没钱,又动起了歪脑筋。这回他已经不满足于偷鸡摸狗,动起了抢劫的主意。1998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黄顺保经过踩点,蹲守在一条菜农运菜的小路上,菜农起的早,每天凌晨就要起身,将蔬菜运到城里出售,而这条村路,人迹罕至,正是实施抢劫的理想地点。
第一位受害者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被黄顺保用砖砸晕后拖到江边,期间,女子曾经苏醒,被残忍的黄顺保再次击打,生死不明,黄顺保搜到100多元钱后,对该女子又进行了性侵,更让人愤怒的是,完事后,他将生死不明的受害人推入了滚滚奔流的赣江中,这是黄顺保杀害的第一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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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为了避风头,黄顺保跑到南昌,干起了老本行跑摩的。没过多久,由于在跑车过程中,与一位年轻女子发生冲突,黄顺保吃了亏,怀恨在心,他经过盯梢,发现了该女子的踪迹,在一个偏僻地段下手将女子活活打死,并抢劫100多元。
杀害两条人命后,黄顺保杀人已没有了任何顾忌,在1998年5月至1999年11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黄顺保就在南昌附近杀害妇女达13人,而且他杀人完全是随机的,各种年龄各种职业,只要有机会,有条件,他都会伸出魔爪。受害者中有17岁的保姆、哺乳期的母亲、卖淫女,还有他的同行—开摩的的女司机。
并且,黄顺保的杀人手段十分凶残,每次都会对受害者进行性侵,甚至是侵害尸体,可以说,他已成为了一个变态杀人狂。
而警方对黄顺保的追捕一直没有停止,由于黄顺保会修自行车,能熟练驾驶摩托车,很能吃苦,有很强的独立生存能力,先后在上海、福建、杭州、赣州、广东等地流窜逃亡,多次逃脱了追捕。
2002年6月底,黄顺保犯下了最后一桩命案,那是在萍乡火车站附近,黄顺保奸杀了一名失足妇女,这是第16位受害者。
接着,他又潜逃到宜春。在宜春的一个录像厅内,黄顺保被人认出,向警方举报,民警赶到录像厅将其抓获。至此,黄顺保的罪恶之路走到了尽头。
1998年5月,从监狱里放出来不久的黄顺保,终日无所事事,每天在村中游手好闲。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手头的拮据,使他整日盘算着如何搞到钱财。黄顺保发现扬子洲乡的菜农每天凌晨就起身,将蔬菜运到南昌出售,这个时间也正是路上人迹罕见之时,黄顺保决定抢劫菜农。
5月底的一天,黄顺保蹲在扬子洲庙后村往南昌去的路上。夜色中,黄顺保掩饰不住内心的慌张,不停地抽着香烟,等待着机会……凌晨3时左右,远处传来一阵自行车的蹬踏声,黄顺保立即压灭手中的烟头,屏住呼吸,摸起一块砖头。见骑自行车的是一位30岁左右,体态较胖的女子,便跳了起来,他手中的砖头对骑自行车的妇女头部就是一击。突遭猛击的妇女,还没来得及哼一声,便连同自行车一起倒在路边,晕死过去。点击看更多,黄顺保抓起她的双腿就往路边的堤下拖去,一直拖到赣江边的沙地上。黄顺保再跑回案发地点,将该妇女骑的自行车也推到赣江边。当他推自行车来到该妇女身边时,见她苏醒了过来,黄顺保就跳在她的身上压住,双手将她的头部压进沙地里。不久,该妇女挣扎了几下,便不再动弹。
黄顺保手脚慌乱地在该妇女的身上乱摸,最后从长裤口袋内翻出100多元现金。也许是在摸钱的时候,黄顺保摸到了女人的“风情”,黄顺保竟然将该妇女的衣裤扒光,实施了尸奸。
记者在青山湖公安分局见到接受审讯的黄顺保时,他告诉记者,该妇女是他16条命案中的第一人。当时,杀了她以后,特别是将她从路边拖到80米远的赣江边时,他的手脚不停地在颤抖,80米路也是拖拖停停。实施尸奸时他在一边休息了10多分钟,待平静了慌乱的心和颤抖的手脚后,才动手。事后,黄顺保将还不知是死是活的该妇女推下了滚滚奔流的赣江。
犯下一条命案后的黄顺保,惊恐地在家中躲藏了一段时间后,见警方没有找到他,便开始在南昌跑起了“摩的”。
1998年初夏,黄顺保开着“摩的”停在青山路口候客。不久,一位年轻的小姐叫了他的车到江西纸业集团公司。谈好价钱以后,这位年轻的小姐坐在了黄顺保的后面。当行驶到青山路立交桥下时,对面开来一辆三轮摩托,也许是黄顺保车技不精,他躲闪不及,坐在摩托车后的小姐的脚被挂开了一道血口。见自己的玉足受损,小姐决定不付车资,还要黄顺保拿钱给她治脚,黄顺保自然不答应。于是该小姐立即打电话叫来五六个“小罗汉”,好好地“收拾”了一下黄顺保,并要黄顺保赔偿5000元了结。被揍得鼻青脸肿的黄顺保最后凑了1700元,赔偿给了那位小姐。
一直“打罗”出身的黄顺保,哪受过这种气,他决定报复。黄顺保每天都在青山路附近查找该小姐的踪迹。终于,二十多天后的一天凌晨,开着摩托车的黄顺保在贤士湖附近发现了那个小姐,他立即将摩托车停在一边,远远地暗中跟着她,等待时机对她下手。
当该小姐走到青山路立交桥下时,黄顺保飞身窜到她身边。用双手扼住她的脖子,用尽全身力气将她的头撞向立交桥墩。顿时该小姐鲜血飞溅,只撞了一、两下,该小姐便瘫倒在地。看着已是满身鲜血的小姐,黄顺保还不解恨,顺手摸起一块砖头,对其头部猛砸,直到该小姐的头部血肉模糊,脑浆迸裂。
活活打死该小姐后,黄顺保将她拖至不远处的铁路边,捡了几个草袋及一些树叶,将其掩盖,转身离开几步后,黄顺保还是感觉未解心中之恨,便又回到女尸旁,抓起一把灰土与垃圾,扒开女尸的裤子,塞了进去。后又抢走该小姐挎包内的现金一百多元。
如果说黄顺保的第一次杀人是为了钱财,第二次杀人是为了发泄他的憎恨的话,那么在接下来的十多起杀人案中,他已成了一个杀人如麻的变态狂。
记者在警方的一份材料中发现,仅1998年5月至1999年11月,一年多的时间内,黄顺保在南昌市附近杀害妇女就达13人,受害人有17岁的保姆、哺乳期的母亲、卖淫女,甚至连开“拐的”的女司机也难逃其魔掌。
逃窜了近四年的黄顺保躲在宜春的一间出租屋内,窗外的雨声让他感觉到丝丝的恐惧,黄顺保简单地收拾了一下随身物品,准备窜到萍乡躲藏。下午,6时许当他来到宜春“园仙台”车站等车的时候,同在站台上等车的一位女子引起了他的注意,对女子早已产生憎恨的黄顺保佯装问路与该女子聊了起来,并强行将该女子拖到站台边的一家小饭店内共进晚餐。
雨一直下着,在饭店躲了1个多小时雨的黄顺保自吹是生意人,到分宜是来接货款,要到萍乡去。得知该女子同路后,便打了一辆三轮车,一起向萍乡方向驶去。三轮车在雨中行驶了一个小时左右,黄顺保借口找人,支付了8元钱车资后,放走三轮车,将女子一人留在路边。佯装找人转了一圈回来的黄顺保见天色已晚,便露出了他凶残的本性。他从包内摸出一把寒光闪闪的砍刀,对着该女子的前胸,恶狠狠地喝令她到路边的树林中去。
在黑漆漆的树林中,黄顺保逼着该女子掏出身上的钱财,见只有50多元,便动手拉下该女子的耳环。
此时的黄顺保视杀人如弃草芥,他扒光了该女子的衣服后,从她身后用衣物勒住其颈脖,见她不停地挣扎。便将其扳倒,用脚踩在她的颈部,直到该女子不再动弹。变态狂魔黄顺保奸尸后,简单地用树枝将其尸体遮掩,便来到路边打了一辆“面的”回到宜春。
就在警方抓获杀人狂魔黄顺保的前半个月,也就是6月底,黄顺保还在萍乡火车站附近对一名卖淫女实施了疯狂的奸杀。
那晚11时左右,逃窜到萍乡的黄顺保在火车站附近游荡。这时,一名30岁左右的女人来到他身边,问他是否住旅社?在得知有“小姐服务”后,黄顺保跟着该女人进了一家旅社。二人一番云雨,筋疲力尽的黄顺保,搂着该女人倒头便睡。
凌晨2时许,黄顺保爬起身来,从随身的行李内拿出一把一尺多长的砍刀,架到还在睡梦中的卖淫女脖子上。该女子惊醒后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一再祈求黄顺保饶她一命。杀人如麻的黄顺保见其拿不出钱来,就将床单撕成条状,将她双手反绑于身后按在床上,并从其身后用床单勒住该女子颈脖,单足跪压在她的背部,直到其不再动弹。
杀了该女人后,黄顺保在卖淫女包内只搜到几块钱的硬币。见只有几块钱的收获,黄顺保顺手又将隔壁房内旅客的一部三星手机偷走,匆匆逃进夜色中。
到了天明,黄顺保还回到案发地,见围了很多人,且还有公安在场。便连日逃回宜春。在宜春,这个杀人狂魔走到了尽头,栽进了警方之手。
编辑:韩金龙